作者renian (圓滾滾)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業務過失及毀損名譽
時間Sat Aug 21 13:04:52 2010
事實經過:
是這樣的...
朋友在5月中提出離職,6月10日正式離開前公司,
在該公司擔任業務人員,
在5月多的時候因客人工程案件需求,
向公司及供應商訂一批貨供工程案件使用,
其中,有些零料件交付是在在職中,
在職中所交付的零料件都是沒問題的,
但離職後,到7月底左右,突然被客人通知,
他向供應商所訂製的訂製品規格錯誤。
訂製品的確是他向供應商訂製的(約五十多萬或更多),
但在訂製時是以電話口頭下訂,並未有任何文書上的往來,
不知是溝通不良或認知不同,而造成訂製品規格錯誤,
整批貨客人無法使用要求退貨,但因是訂製品的關係,
前公司也不願意接受退貨,並過份的通知供應商,
不可再出貨給該客人,使客人無貨可用,工程停擺而賠錢,
客人當然是怪我朋友,但,他的所有零料件都交對,
表示他很了解客人的需求是什麼,
也可以很清楚的告知供應商所需要的東西,
但為何供應商做出錯誤的東西出來,卻不願意接受退貨,
前公司原本想告他和客人聯合起來詐欺使前公司造成損失,
但後來想想好像無法成立,
於是想告我朋友「業務過失」及「毀損名譽」並要求賠償損失。
問題:
我想問的是,這樣前公司有辦法告的成嗎?
而且,身為業務人員,他是領死薪水並不是抽成的,
在聘請的時候也無簽下任何業務過失需賠償的合約書,
有公司賺錢老闆在賺,賠錢卻要業務賠的道理嗎?
(好像太情緒化了XD)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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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62.15
1F:推 depravity:有過失需賠償不需要簽約 08/21 13:31
2F:→ depravity:就像司機不會事先和全世界的人簽過失賠償的契約 08/21 13:32
3F:→ depravity:但是一但有過失造成他人損害還是要賠常一樣 08/21 13:33
4F:→ depravity:有錢老板再賺?? 老板也是有付錢請員工幫他賺錢的啊 @@ 08/21 13:34
5F:→ depravity:而且沒過失的虧損也是老板在賠不是嗎?? 08/21 13:34
6F:推 fatcats:50多萬的客製化商品 口頭下單...這好豪氣啊...XDDD 08/21 15:28
7F:→ fatcats:那有任何證據顯示此錯誤發生是可歸責供應商的嗎? 08/21 15:29
8F:→ fatcats:目前看來如過不是供應商內部問題 就真的是溝通不良 08/21 15:30
9F:→ renian:哈,沒過失虧損是老板在賠沒錯,但賺大錢都他在賺啊XD 08/21 18:51
10F:→ renian:所以想請問,如果真的是溝通不良造成的是需要賠償的嗎? 08/21 18:54
11F:→ renian:可是其他零料件都正常交貨,只有訂製品出問題,這不能代表 08/21 18:55
12F:→ renian:說他本人在認知上是正確的嗎? 08/21 18:55
13F:推 depravity:同理也可以說 看 只有經她口轉述訂製的東西出錯 08/22 00:03
14F:→ depravity:妳看 我本來的都做得好好的啥都沒錯 08/22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