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0936 (蟲蟲)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揪團購 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時間Sat Aug 14 16:27:04 2010
※ 引述《pink0936 (蟲蟲)》之銘言:
: 事情經過:
: 因為前陣子想減肥想瘋了
: 就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說吃了某種食品會瘦
: 於是就在網拍上揪團購,合買比較便宜,
: 內容是從他們的相關網站摳上去的(EX:業務的無名...)
: 可是有提及「超懶人減肥,輕鬆瘦」等字樣
: 揪到四盒後,就把網頁晾在那邊(今年2月多)
: 隔了一個多月才去撤掉
: 之後又過了一個月又收到露天寄來的違反規定下架的通知信
: 後來這個月七號就接到衛生局的來函
: 我才知道我那樣打是有違法的
: 可是我並沒有從中獲利
: 甚至本來我自己要買後來也沒買了,純粹幫人代買
: 也沒比較便宜,我也沒獲利,因為我湊不到錢買,
: 就想說人家都下標了,這樣反覆也不好,於是才幫人買
: 問題:
: 我從中並沒有獲利,沒有任何好處,我當時也不懂。
: 衛生局來函要我提出書面陳述意見,我該如何說明?
: 當時的賣場被露天下架後我也看不到我當時打些什麼了
: 我現在才剛開始找工作,根本沒能力負擔罰款,
: 我要怎麼向衛生局陳述才可以有輕一點的罰責?
: 又該如何陳述?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各位板友大家好,
這是我前幾個月發出的文,
當時我提出書面意見在規定時間寄出後,
一直沒收到回音,想說沒消息就是好消息,
中間因為父喪,更是沒有心情去理會它,
直到八月二號,戶籍地的親戚來靈堂前慰問才跟我說有我的郵局招領單,
是衛生局寄的,上面寫著送件日期是七月三號,也就是說已經一個月了,
郵局也退件了,我也收不到信件了,
我想請問,如果到時候有什麼罰款或法律問題,我還有權利提出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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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16.205
1F:→ depravity:有 妳可以對行政處分訴願再不服還可以行政訴訟 08/14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