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pan2001 (台灣新幹線)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身份証....
時間Wed Aug 11 09:42:59 2010
昨日,一位超可愛的朋友,問我一個問題,但不知道法律條文對不對?...
朋友問我說:「只是身份証外觀改變(保護膜沒拆),將中華民國國旗,名字,地址,
父母親名字,備註換發處及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証,然後用立可白塗掉,畫上日本國旗
,日本名字(四個字),日本地址(連地址頭頭處改為住所),父母親日本名字(四個字)
,備註換成日本地名換發處及日本國國民身份証;最後問我說,這樣有罪嗎?是犯什
麼罪?」
☆偽造罪?偽造文書罪?變造罪?
改變身份証有犯到憲法嗎?
(謎之音:我是很想跟他直接說,『顛覆國家傳統罪』是會判無期徒刑的,整個身份証
弄的亂七八糟,日本不日本的,這麼喜歡日本,不會移民喔!天將…)
感謝大家的解答,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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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eojuff:沒使用就不會有任何問題..不過這樣搞大概也不能用了 08/11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