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pnew (newcop)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請問販賣K他命(第三級毒品)的刑責
時間Sun Aug 8 01:44:48 2010
事實經過:最近朋友遇到了類似問題,以下簡稱"甲君"來描述事實經過
甲君在一間私人的KTV工作,經由同事的介紹,想要透過販賣K他命(第三級毒品)
來賺取豐厚的利潤
但是甲君工作回家後往往倒頭大睡
於是要求妻子代為轉送K他命給客戶
某天客戶在吸食K他命的過程中被警方逮到
逼問來源,循線將甲嫂逮捕到案
由於整個家庭收入來源在甲君上面
甲君家有兩個小孩,其中之一是出生未滿一年的小嬰兒
甲嫂於是坦承自己販賣K他命,想藉此保住甲君
好來照顧整個家庭
問題:
1. 若是甲君事後良心不安,到警局自首,是否可保甲嫂出來,
盡為人母的角色來照顧兩個小孩?
2. 若是甲君"去或不去"自首,請問甲嫂的刑責為何?
3.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
下罰金。
==>請問根據此案例,法官如何裁定刑期輕重? 併科罰金指的是服刑外加罰錢,若是
甲家湊不出300萬元來繳納,甲嫂是否會以刑期來取代罰金,請問這會加多久刑期?
4. 根據此案例,甲嫂是否有可能保釋、緩刑、或假釋呢?
5.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讓甲嫂以最輕的條例來判刑?
(在甲君全力配合的情形下,包含自首)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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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85.154
1F:推 Rhadamanthuz:建議想去自首前,趕緊先去找律師研究一下這個案子。 08/08 06:29
2F:→ Rhadamanthuz:一個好的律師,分析到最後一定也會勸當事人投案的。 08/08 06:30
3F:→ Rhadamanthuz:不過,若依此敘述,恐怕不樂觀。此女"可能"會被檢察 08/08 06:33
4F:→ Rhadamanthuz:官認定為運輸三級毒品,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 08/08 06:35
5F:→ Rhadamanthuz:第三項,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並"可能"以該條 08/08 06:37
6F:→ Rhadamanthuz:項起訴,就算不請律師,案子到法院也是會強制辯護。 08/08 06:38
7F:→ Rhadamanthuz:既然都說販毒有豐厚利潤,找幾個律師應該不會捨不得. 08/08 06:39
8F:→ Rhadamanthuz:不是你上頭所講的方式就能輕易處理。 去找律師吧!!!! 08/08 06:42
9F:→ copnew:謝謝,我會勸他們去找律師討論看看的 08/08 11:10
10F:→ newrulin:對不起,我只會說風涼話,死好。 08/08 18:56
11F:→ ping2001:毒品第十七條供出共犯得減輕及偵審自白亦得減刑,甲嫂或 08/08 20:15
12F:→ ping2001:得於甲君投案前或同時,供出甲君,則甲嫂似得減刑二次 08/08 20:17
13F:→ ping2001:如甲君先自首,甲嫂再供出,則似未有該條適用…於自首或 08/08 20:18
14F:→ ping2001:投案前,恐須再詳研究 08/0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