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amero (阿梅)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小說的法律問題
時間Sat Aug 7 15:46:22 2010
事實經過:
A寫了一本小說,裡面是用公眾人物B的背景去虛構一個故事
B確實地提出不舒服、不適
問題:
那B可以提告嗎?或者不能提告,依照哪一條宣言或法規
A必須修改她的小說,或被禁止發表?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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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曾坐看綠草如茵 ◥●﹑●◤
Soy J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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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5.127
1F:推 OAzenO:言論自由 vs. 誹謗 08/07 17:05
2F:→ ChrisBear:J509 08/07 18:23
3F:→ tiamero:誹謗的定義是?如果故事內容說B有小孩而且甩了女友算嗎? 08/07 22:39
4F:→ tiamero:J509是...@@? 08/07 22:40
5F:→ tiamero:如果A聲明一切純為虛構,也算是誹謗嗎? 08/07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