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作者fatcats (心靈律動^^囉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對於公然侮辱的問題
時間Fri Aug 6 06:43:40 2010
事實經過:
原推文為
"什麼意思啊?po文者是腦殘??"
問題:
1.之前看過好像有因為文字打上問號 形容公部門辦事不力的人
被判無罪
意思是 只要是用詢問的語句 即可免責嗎?
EX: "某某某 有沒有可能連智障都比你聰明啊????"
2.當事人是我 我也是因為看到了某版公告的水桶名單
才發現有人這樣推文
但是該公告下面有另外的版友推文 說版主這樣不對
其實這種推文沒有人身攻擊 (版主歸類為人身攻擊而水桶推文者)
所以想釐清一下觀念 是否 "把帶有貶意的文字包裝成問句即可免責"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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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56.251
※ 編輯: fatcats 來自: 115.43.156.251 (08/06 06:50)
1F:→ iscu:看法官心情 08/06 07:39
2F:推 scott2009:去問法官,看他給不給你做好人 08/06 09:08
3F:→ phantomli:仍須綜合前後文及全文判斷,不是打了問號就一定沒事。 08/06 09:30
4F:→ fatcats:喔~~果然有爭議~~難怪版主會被噓...(攤手) 08/06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