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monwhk (Damo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繼承] 關於清算人拋棄繼承的問題
時間Mon Aug 2 00:53:49 2010
※ 引述《geminibear (小熊維尼^^)》之銘言:
: 事實經過:我父親已經於6年前過世,生前父親有經營一家小公司,但是我們家都不了
: 解公司的運作狀況,於先前收到法院的來函,說是我爸公司積欠營業稅要我們償還,可是
: 我們早在父親往生時都已經辦理拋棄繼承,我們也有回函。結果昨天收到法院寄來的要我
: 們繳交1000元的費用,內容說法院已經承認我們拋棄繼承,但是由於我母親是高職畢業,
: 有能力做為清算人,這是什麼意思?是要我們繳稅嗎?不過我們都已經拋棄繼承了還要屢
: 行債務嗎?
: 問題:想問一下這封公文的意思,看不太懂,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要繳交1000元是因為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的時侯,
需要向法院繳納,有可能是你們當初聲請的時候沒繳納
現在法院要你們補繳。
既然你們已經拋棄繼承,當然父親的債務就不用承擔
但因為你父親有成立公司
該公司因無人繼承
導致必須做清算的動作
所謂清算就是將公司的財務狀況做一最後的整理
也就是「善後」
因此你們雖然不用理會公司的債務
但既然被法院指定為清算人,
就可能要去處理善後措施
清算的動作不好作,
恐怕已超出你們能力範圍
可能你們要去請教專業人士了
建議:如能推掉,想辦法推掉吧!
PS:清算的動作不可能在版上教的,而且公司的清算人有一些法律責任,
建議你們還是請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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