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27girl (wei)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關於電費的問題
時間Sun Aug 1 22:30:23 2010
事實經過:我們與房東的租約到6/30,之後是由學妹接手。但是電費的帳單在7/22寄到
上面的電費起算日是5/15~7/15,金額總共是3906。
問題:房東當初在交屋的時候並沒有抄電表,所以我們不清楚我們到底該付多少電費,
也不知道學妹他們這15天用了多少電,房東說,忘記抄電表是他們的疏失,所以
電費算我們3000塊就好,請問這樣合理嗎?因為我們之前都很少吹冷氣,但是學
妹一住進來就狂吹冷氣,我們是否可以要求房東提出我們實際用電的證明,否則
就拒繳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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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105.153
1F:推 depravity:雙方都提不出證明就是按日子比例拆帳了 08/01 23:14
2F:→ team5566:3000 好貴 08/03 12:48
3F:→ qmaper:住的時間也差不多3:1 08/05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