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lu (Forever You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誰該負修繕費?
時間Sat Jul 31 12:59:01 2010
這是代我舊房東問的問題(可爬我的文關於天災地板修繕費用)
先交代我之前波文的結果,新房東不願意接受我要賠償
而且在協調過程中一直說"不然你來告我阿~快點~~請你來告我們"
態度相當...儘管契約中有寫明非人為損壞甲方要負責修繕
而他們沒有修繕,我要求價金賠償合情合理,因為大家都會爭取自己的權利
但是此事已經告一段落,我昨晚已經交還鑰匙。結束~
事實經過:
現在是我舊房東請我幫她問的問題
因為他的買主(就是我的新房東)
拿著這點一直要他們賠,然後價錢也是自己去請人來估算
就直接要錢,我舊房東只是想了解,然後討論這部份到底是誰該負責,還有該怎麼付錢
新房東說沒兩句,把他們查到的法條唸完後就又一直嗆說要告要告= =
房子是12月付訂金價錢也談好了,後來發生地震把磁磚爆起
一月份辦理交屋
請問這中間若有任何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災害,是買方/賣方要賠
賠償的估價方式要怎麼算?
因為除了磁磚修繕費,買主好像又說因為地震完他們要請結構師探勘這房屋可不可以住
費用也要算賣家的@@
就因為地震發生在他們交屋前??
問題:
房子在付完訂金簽約到交屋前發生的自然災害
是買方/賣方要負責?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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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rosin:民373 舊房東要負責 08/02 05:22
2F:→ rulu:謝謝!! 08/04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