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imk (拍打後請餵食XD~)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房屋漏水判決書下來後該?
時間Sat Jul 31 11:42:49 2010
事實經過:
目前就是我家房子9F(稱A) 跟來告的8F(稱B)(10幾年的老舊房屋公寓)
因為B房子將三間公寓格局打成一間後,才有漏水的現象
現在卻說A沒有去抓漏影響他們居住品質
目前A房子是已經沒人居住 水表總開關也已關閉
現在法院的判決就是不受理B房子主人所要求的精神賠償
及要我家把A房子防漏水做好
問題:
一、現在法院說預供擔保費用是要繳交給地方法院,還是要繳交給誰?
二、因為B房子自己打通房子已經破壞了原本的結構,
是否也可以懷疑他因為施工才導致漏水?
謝謝各位大家的解惑了<(_ _)>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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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4.105.12
1F:推 depravity:"懷疑"不會成為勝訴的理由 07/31 11:56
2F:→ joimk:好像也是 囧 07/31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