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lfy3169 (漣夜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請問若是在這個情況下提告對何方有利
時間Sun Jul 25 00:21:42 2010
事實經過:
一個女性朋友(簡稱A)和男友(簡稱B)在一起時懷孕,當時兩人均未成年,男方家庭知道後
要求A拿掉小孩,否則要A自己養,A當時選擇了將小孩生下來獨力撫養(目前即將臨盆)。
B則在家庭壓力下和A分手,但還是私下和A有零星的連絡。
目前A的小孩即將出世,B的母親卻帶人來A的家裡吵鬧,說早有協議要將小孩交給B
(事實上並沒有此協議)
說他們也想提供A援助,但均被拒絕(事實是懷孕過程對A不聞不問)。
並且說A不該阻止B負起身為小孩親生父親的責任以及權利。
男方家庭現在要求小孩歸B所有,而且可能會將孩子送走。
(甚至提出給A一筆錢,要A交出孩子後搬離目前居所的要求)
幾個小時前,因為男方來家裡鬧又遲遲徘徊不肯離去,A決定報警處理。
問題:
A想要保有孩子的監護權,目前A和B兩人是已分手的狀態且孩子尚未出世
B母揚言要告就告,小孩子就是要歸給B
因為手上只有不足以為證據的即時訊息記錄
這個狀況下若提告究竟對何方有利?(論經濟狀況而言,B能給孩子較穩定保障)
以及想知道如何能夠保住孩子的監護權,看A現在以淚洗面真的很不忍...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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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167.180
※ 編輯: hlfy3169 來自: 59.113.167.180 (07/25 00:24)
1F:推 Rhadamanthuz:於目前的情況,A女應該是處於有利的一方,身體顧好比 07/25 00:42
2F:→ Rhadamanthuz:較重要。 告訴男方,要他們來娶就對了~ 07/25 00:44
3F:→ hlfy3169:A不想嫁 只想保住女兒 謝謝您的回應 讓我們比較安心^^ 07/25 00:48
4F:→ Rhadamanthuz:可以透露點消息 告訴對方小孩出生如果偷偷抱走,那是 07/25 00:51
5F:→ hlfy3169:也謝謝另外以水球給予協助的a大^^ 07/25 00:52
6F:→ Rhadamanthuz:會有可能觸犯刑法的。 嚇阻一下 但不要太激烈去觸法 07/25 00:53
7F:→ hlfy3169:嗯嗯 了解 謝謝! 07/25 00:53
8F:推 senjor:實際上男方還是可以來爭取監護權,看法官怎麼判。 07/25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