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how (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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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消費] 拜託 請大家幫幫我 補習退費問題請教
時間Wed Jul 21 15:59:26 2010
事實經過:
我同學在民國98年11月29日
在桃園中壢的志光公職報名民國100年的一般行政
他報名時有看課程 分別有a1 a2 a3 a4 班別
其中a2 班再她報名的前一天11月28號已經開課
因為它是今年99才會畢業 所以離考公職還很早
但為了多準備 他選擇從 a3 這期別開始上(上了一學期,但還不到這期的1/3)
之後今年六月多時 她突然想改考研究所 放棄公職
於是申請退費
上禮拜我們去時
櫃檯人員看了一下他的上課證
知道它是從 a3 那期別開始上的
算了一下之後發現沒超過總課程的1/3
所以說可以退 也寫申請表後說會再詢問會計我們當初繳的金額然後再聯絡我們
結果今天他打來說 他在民國98年11月29就報了
以a3課程來看他上的課確實沒超過1/3
但是他們現在卻要以a2的課程來看 說以a2來看已經過1/3了
問題來了
我同學他上課證上明明就都有寫是哪時開始去上第一堂課的
他們卻要硬講 是我同學當初自己 要選a3 不從a2開始的
說實際開課規定 是要從a2課程開始算
(他上a3都已經是提早去旁聽了 怎麼可能a2都開課了還去選a2)
問題:
我有大概去了解好像有規定課程還未上到總課程的1/3都可退一半
但是想公職跟研究所這種補習班,往往都是畢業後才能考,但卻會提前去報
提前去報時就可以先旁聽不是你那個期別的,我問題就是所謂的總課程1/3是指
他規定的期別的開課日開始算起,還是從你有去當場上過課包含提前去的旁聽
開始算起, 因為我同學就是提前去旁聽 但是他卻以旁聽前的期別開課日算起,
這樣我們可以申訴嗎?? 有啥法條可以跟補習班申訴的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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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5.111.86
1F:→ phantomli:退費規則的都是主管機關(當地縣市政府)頒布的,建議找 07/21 16:24
2F:→ phantomli:主管機關協助處理,效果比較大而且快速。 07/21 16:25
3F:推 OAzenO:看起來可歸責事由在你們 不在補習班 你們比較要不到錢 07/2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