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teor99 (想要看夜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請問判決確定後 多久之內必須聲請強制執行?
時間Mon Jul 19 21:33:22 2010
事實經過:
請問若家裡因為遭小偷 在法庭上經法官和解簽訂和解書之後
我們必須在確定判決之後多久之期間內 必須聲請強制執行?
否則時效會不會因此消滅?
問題:
確定判決之後 必須在多久之內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有無時間限制?
若他的名下都沒有財產 是否也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或者必須聲請強制執行 才可以換取債權憑證?感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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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26.247
1F:推 awanderer:你的執行名義應該是訴訟上和解的與確判同一效力 而請求 07/19 21:38
2F:→ awanderer:權時效為15年 所以只要在拿到15年內執行均可 不過因為利 07/19 21:39
3F:→ awanderer:息的時效只有五年 建議五年執行一次 07/19 21:40
4F:→ awanderer:債權憑證必須執行無結果執行法院才會發給,好處是有債權 07/19 21:41
5F:→ awanderer:憑證之後再執行者,免徵執行費 07/19 21:41
6F:→ awanderer:另外,並非確判之時效均係15年,只是你的請求權基礎裡面 07/19 21:42
7F:→ awanderer:沒有短期時效者,故不分論之 07/19 21:42
8F:→ alawyer:補充,聲請強執時,可直接向執行法院陳明查無可供執行財產 07/22 00:22
9F:→ alawyer:,而請求直接發給債權憑證。 07/22 00:22
10F:→ meteor99:感謝awanderer君與alawyer君 兩位的鼎力相助^^ 08/04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