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OTOHERO (從零開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高鐵票根買賣的問題
時間Thu Jul 15 23:14:37 2010
※ 引述《Cluas (Lucas)》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在各版都有看到很多網友上網買賣高鐵票根的問題,在買賣版看到這是違法的
: 可是還是有人不斷的PO文
: 還寫說不適合會自D,然後就不理了
: 問題:
: 那我該怎麼檢舉呢?
: 檢舉需要備有哪些資料?
: 檢舉有獎金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謝謝解惑
買賣本身的確不違法,
但是就向前面板友的回文,
拿來報假帳就是違法的了.
這邊順帶一提的是,
出售人有沒有幫助犯的問題呢?
因為以常理而言,
正常人都應該知道,
票根這東西是僅供做為搭乘證明而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9.31
1F:→ hsinyeh:幫助犯也要有幫助故意... 07/15 23:22
2F:→ hsinyeh:賣車票給人家..和知道人家要拿來報假帳好像沒相當因果關係 07/15 23:22
3F:推 depravity:ibon還可以星巴克買一送一吧(不知道這活動過了沒) XD 07/15 23:26
4F:→ hsinyeh:而且說不定人家要偷情 說去出差當證據阿 07/15 23:27
5F:→ enterpirse:也許人家有收集的習慣呢~就像追分成功 07/16 06:32
6F:推 Cluas:瞭解!!!!!謝謝幫忙^^ 07/16 16:07
7F:→ ZEROTOHERO:那出售帳戶的人也有幫助詐欺的故意嗎?.. 07/16 16:56
8F:→ ZEROTOHERO:實務上的認定就是因為,常理不會有人會出售帳戶,所以認 07/16 16:57
9F:→ ZEROTOHERO:定出售帳戶的人有幫助犯的問題. 07/16 16:58
10F:→ ZEROTOHERO:因為這和買賣日用品不同,只要有社會常識應該不難知道 07/16 16:58
11F:→ ZEROTOHERO:常理下,不會有人要買這東西.至於收集恐怕也很難成立, 07/16 16:59
12F:→ ZEROTOHERO:因為像追分成功等,社會通念認定已經是有收藏價值了, 07/16 17:00
13F:→ ZEROTOHERO:如果硬要把高鐵票類比為追分成功等車票,要如何說服法官 07/16 17:01
14F:推 fatcats:別鑽牛角尖啦.......... 07/16 17:14
15F:→ fatcats:上面不是就有一堆票根的使用方法了嗎... 07/16 17:14
16F:推 hsinyeh:帳戶僅限個人使用吧...記名跟不記名的東西拿來類比... 07/16 17:15
17F:→ fatcats:賣菜刀只需要提供菜刀的一種正確使用方式即可... 07/16 17:15
18F:→ fatcats:不需要每個來買菜刀的人~你都問他是不是要買來切菜... 07/16 17:16
19F:→ fatcats:高鐵票跟也是~用法這麼多~~賣的人不需要特別詢問對方用來 07/16 17:16
20F:→ fatcats:幹麼~~只需要說明高鐵票跟的合理使用方式即可 07/16 17:17
21F:推 fatcats:帳戶的部分 就跟信用卡一樣 僅限本人使用 你違反在先 07/16 17:19
22F:推 hsinyeh:而且其實人頭戶被當詐欺幫助犯還是有爭論狀態 07/16 17:20
23F:→ fatcats:自然有故意的成分存在...不然一般人不會主動違反契約吧... 07/16 17:20
24F:→ fatcats:但是目前人頭戶被當幫助犯的例子倒是不少...XDDD 07/16 17:21
25F:→ fatcats:因為通常人頭戶雖然被騙...但是都有收錢(打工費跑腿費)... 07/16 17:21
26F:→ alawyer:別忘了刑法大神「未必故意」! 07/18 00:14
27F:→ alawyer:賣帳戶就是用此大神而論以幫助犯。 07/18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