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nuboy (無)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被替代役開逕行舉發的單子?
時間Thu Jul 15 01:31:14 2010
前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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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 小弟的問題就是 我記得替代役男不能獨自開單 一定要由員警開 替代役只是輔助而已
: 但是這張逕行舉發單上面還有員警編號???
你的觀念沒錯!替代役男不具備公務人員身分,即不具備裁罰權
: 那我是否可以去申訴呢 謝謝!!!
那可未必!問題出在你的推文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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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3.136
1F:推 OAzenO:請看看舉發單上面有叫你繳錢嗎? 07/14 23:45
2F:→ baby710708:上面寫說 會再寄違反道路交通法規的單子給車主 07/14 23:51
依你的推文判斷,替代役男開給你的只是通知單
此屬於事實行為,依法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正式的罰單還是依後來寄給你的罰單為是
既是事實行為,替代役男身為行政助手之角色
自有權作此通知你涉及違規並拍照蒐證
但正式判斷與裁罰,則由警員負責
故無違法之問題!但若有疑問,仍可向警局查詢
3F:推 hotwingking:替代役男涉及偽造文書喔 不是他無權利開單 而是用他人 07/15 00:06
4F:→ hotwingking:名義開單 力 07/15 00:06
5F:推 hoboks:偽造公文書嗎? 07/15 00:23
6F:推 OAzenO:反正一定當作警察有在旁邊 替代役協助開單 07/15 00:57
7F:→ OAzenO:所以到底有沒有要繳錢? 07/15 00:57
8F:推 hotwingking:下次這種情況立刻拍下來是誰開單 然後交通法庭提異議 07/15 01:07
9F:→ hotwingking:掛名員警要嘛偽證 要嘛偽造文書 要嘛自行付錢吸收 07/15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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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5.106.166
※ 編輯: ncnuboy 來自: 59.125.106.166 (07/15 01:32)
10F:推 hoboks:感覺這樣解釋怪怪的 那警察都可以待在警局泡茶吹冷氣了 07/15 03:25
11F:→ hoboks:只要顧一堆工讀生出去做觀念通知 回來後再由警察開罰單 07/15 03:27
12F:→ hoboks:做出行政處分 07/15 03:28
13F:→ hoboks:藉由行政助手可以超級擴大警察的手足 業績做不完 07/15 03:29
14F:推 zazazas:樓上你不知道某些路段是採用24小時錄影 然後再外包給廠商 07/15 06:29
15F:→ zazazas:廠商再請工讀生看錄影帶截取違規車輛的截圖再讓警方開單 07/15 06:30
16F:推 awanderer:很多獎金達人不也是這樣嗎XD 07/15 08:52
17F:推 tomchow76:一樓這篇文章解釋沒錯呀 叫役男去蒐證回來給警察開單 07/15 14:29
18F:→ tomchow76:這跟一般民眾拍照寄給警察局有何兩樣? 並無涉及不法... 07/15 14:30
19F:→ tomchow76:另外你怎會認為警察都在警局裡泡茶吹冷氣? 對警察反感? 07/15 14:32
20F:推 hoboks:我是從行政法的觀點來看的 如果行政機關都能利用這種方式擴 07/15 17:54
21F:→ hoboks:足 那可以增強許多行政的裁罰權 真的不會出問題嗎? 07/15 17:56
22F:→ Eventis:這是因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神妙的創造了一個"舉發"的中 07/15 18:12
23F:→ Eventis:間過程,被舉發的行為人可以直接繳錢結案(§9)經處罰機關裁 07/15 18:17
24F:→ Eventis:決(9,8II)的才是處罰;因此產生舉發到底是觀念通知還是行政 07/15 18:20
25F:→ Eventis:處分的有趣問題Orz 07/15 18:20
26F:→ Eventis:如果不把釋字423帶進來戰,純粹當成觀念通知的話,行政助手 07/15 18:26
27F:→ Eventis:是不是一定沒有製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的權限 07/15 18:27
28F:→ Eventis:就隨行政機關還有他的御用化妝師行政法院來解說了Orz 07/15 18:28
29F:→ ncnuboy:念行政法要記住一個原則:行政權是主動的!不是被動的 07/15 18:31
30F:→ ncnuboy:行政助手之觀念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強化行政機關的效能 07/15 18:35
31F:推 chakichaki:這是俗稱白單,役男(交通助理員)本來可以開逕舉單, 07/15 19:30
32F:→ chakichaki:但真正發生處罰效力的告發單(俗稱紅單),還是由那名 07/15 19:31
33F:→ chakichaki:員警所掣,況且你違規停車也是事實,何來偽造文書問題 07/15 19:31
34F:→ chakichaki:另外…警察依法舉發違規,為何純粹想成「業績」呢?交 07/15 19:33
35F:→ chakichaki:通違規人人得檢具相關證據而舉發之,別老想成「警察的 07/15 19:34
36F:→ chakichaki:業績」比較好 07/15 19:34
37F:→ Eventis:這個問題要好玩的話,應該要把J423拿進來,寬認它是行政處分 07/16 01:15
38F:→ Eventis:然後才會大爆炸XD 07/16 01:15
39F:→ hoboks:我也是想到J423的問題 不過細節還要再想想 得從原理原則 07/16 13:12
40F:→ hoboks:檢驗一下這個案例 07/16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