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jor (好吧,我是三舅)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因合約談不攏,訂金該如何處理?
時間Mon Jul 12 21:31:33 2010
事實經過:
很多人租房子如果看到喜歡的
都有先付訂金的習慣,房東通常也會都先收訂金為房客保留
但是並未簽約
問題:
如果後來因為契約內容談不攏
而無法簽約的話
這時候訂金該如何處理?
是房東該沒收,還是房客可以反過來要求退還兩倍訂金做違約金?
或者有其他處理方式?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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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144.17
1F:→ yuusnow:通常都是房客不租,所以多半是房東沒收訂金 07/12 21:34
2F:→ phantomli:定金之性質為履約擔保金,若違約自可沒收或賠償。但如真 07/12 21:48
3F:→ phantomli:有房客尚未與房東達成意思合致就付定金,而嗣後果因契約 07/12 21:49
4F:→ phantomli:內容談不攏,此時應認為不可歸責於雙方,「類推適用」民 07/12 21:50
5F:→ phantomli:法第249條第4款,返還之。(以上淺見,如有謬誤請指正) 07/12 21:51
6F:推 cawba:在下覺得依據248條 房東在收受訂金時就該推定契約成立 房客 07/13 00:12
7F:→ cawba:當初一定是了解過屋況跟租金 跟房東達到意思合致才會下訂 房 07/13 00:14
8F:→ cawba:東在收受訂金之後就為房客保留了這間房子 其他人在原房客毀 07/13 00:15
9F:→ cawba:約前都不能跟房東承租這間房子 這權利自然是因為房東收受訂 07/13 00:16
10F:→ cawba:金之後財產生 致於履約擔保金 我覺得應該是押金才對^^ 07/13 00:17
11F:→ senjor:但是屋況是了解沒錯,但是責任細節談不攏(維修義務~) 07/13 00:52
12F:→ ChrisBear:押金=押租金 與 訂金不同 不過訂金在租賃契約成立後可轉 07/13 02:43
13F:→ ChrisBear:租金或變成押租金 07/13 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