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gie36 (我一定做的到!!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賣方在評價裡用諧音"看" 構成毀謗罪嗎?
時間Mon Jul 12 15:30:51 2010
事實經過:
我在5月初時下標了一台2手手機
賣方人在彰化 我在台北
起初想說彰化太遠還是匯款好了
但幾天後我認為還是面交看機比較保險
畢竟是科技產品加上有朋友住彰化
(有點麻煩也欠朋友一個人情)
於是跟賣方提出要求要面交
賣方卻以下標多日才說要面交,她拒絕
重點:
最後談不成 我只好請她取消我的出價
沒做成交易也希望事情是好聚好散
但她給我負評 我回覆 是她不給我機會交易
她又回我;你沒資格給我負評,是你浪費彼此的時間,看
我;真是沒水準的賣家,用諧音罵人呀
她;沒有道德的買家~~請不要對號入座喔
問題:
1.她那個"看"分明就是用諧音罵我幹,這樣有構成毁謗罪嗎?
2.我回她沒水準 我有罪嗎??
3.她罵我沒道德..我不知道我沒道德在哪 這樣也能算毁謗嗎??
4.大家建議是息事寧人還是可以提告呢?真的提告是以原就被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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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96.146
1F:推 depravity:有疑慮 就告了再說 不然法院是開來"看水"的嗎 @@" 07/12 15:33
感謝d大的建議 ~~老實說對法律完全不懂..可以請您再多詳述一點嗎? 感謝感謝
2F:推 depravity:你不需要懂 妳只要知道訴訟是憲法保障的權益 07/12 15:43
3F:→ depravity:不是無中生有去提告不會有誣告的問題就好了 07/12 15:44
謝謝d大的鼓勵 我會試著去提告看看~~
4F:→ snowtoya:我認為是沒有啦,就算有也不是誹謗 07/12 15:44
5F:→ snowtoya:不過如同樓上說的,告訴是你的權利啊,至於告了以後被檢 07/12 15:45
6F:→ snowtoya:察官電..那也是另一回事了 07/12 15:45
感謝s大有另外的見解
7F:推 depravity:檢察官電 去監察院申訴他啊 還真以為名字有個官就老爺啊 07/12 15:52
XD 申訴檢察官也太猛了
8F:推 depravity:檢察官雖然職稱有個官字可是本質上還是領那稅人薪水替國 07/12 18:24
9F:→ depravity:民服務的公務員並沒有高人一等其法定工作不包含"定告訴 07/12 18:24
10F:→ depravity:人"這件事情 當然可以申訴啊 07/12 18:25
11F:→ depravity:說難聽點 檢察官也是適用"不爽不要做"沒資格定人出氣 07/12 18:26
12F:→ phantomli:個人以為,「看、沒水準、沒道德」這幾句都未達於侮辱 07/12 18:27
13F:→ phantomli:的程度。個人主觀感受、無意義之發語詞並非當然貶損對方 07/12 18:28
14F:→ phantomli:之社會人格。(侮辱之程度見仁見智~)另外,說被電太沈 07/12 18:29
15F:→ phantomli:重,但是遇到「強力」曉諭撤回或和解,則不太意外。 07/12 18:30
跟大家報告一下,最後我叫她道歉並且刪除評價否則提告,她有道歉所以我就原諒她了
16F:推 phantomli:能順利處理,替你高興~ 07/14 00:59
謝謝p大^^ 也謝謝給我建議的版眾~~祝你們每件case都無往不利
※ 編輯: maggie36 來自: 124.8.83.133 (07/14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