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lvin (深藍)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父親的車無法辦繼承,因為被他人使用。
時間Mon Jul 12 12:05:32 2010
事實經過:
先父生前購買了一台車,但是車他借給一個照顧他的女人(關係不明),
現在我想要辦理繼承,把車處理掉。但是那女人說他照顧我父親,應該要給他
照顧費。因為我們做子女的不肯給,所以他要把車拿去抵照顧費。另外那女的
有同夥冒出來說我爸欠他三萬多元,可是卻拿不出借據。問過當警察的同學,
他說車是我父親自願把車給女的開,我們無法把車報案失竊。有可能會被反告
誣告。只能朝侵占罪這個方向去寄存證信函給對方,逼對方把車還給我們。
問題:
1.我們該去警察局報案還是去法院告對方侵佔?
2.我們目前只知道那女的手機跟姓名,其他資料都不知道,
我們要如何寄存證信函?可以請警方調出他的資料嗎?
3.那個莫名其妙出現的債主,沒有借據,我是否可以不予理會?
4.如果那個女的一直不肯把車交出來,我擔心他會把車破壞,我可以求償嗎?
或是車開到一堆罰單,屆時我需要負責嗎?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先發制人?
5.那女的莫名其妙的要照顧我爸,也沒簽任何契約,可否向我要求照顧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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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0.13.19
※ 編輯: ailvin 來自: 163.20.13.19 (07/12 12:06)
1F:推 hoboks:民事方面聲請假處分 然後訴請法院返還汽車 07/12 12:15
2F:→ hoboks:刑事方面也提告侵占罪 兩方面同時逼她 如果兩邊法院都不站 07/12 12:16
3F:→ hoboks:你這邊 那走法律途徑就沒用了 07/12 12:16
※ 編輯: ailvin 來自: 163.20.13.19 (07/12 12:28)
4F:→ ailvin:可是我只知道對方手機跟姓名,這樣也可以提告嗎? 07/12 12:44
5F:→ hoboks:yes 07/12 15:39
6F:→ enterpirse:能不能註銷牌照呢?? 07/12 16:46
7F:→ phantomli:先釐清法律關係吧!也不清楚令尊是否曾將該車贈與該女, 07/12 16:52
8F:→ phantomli:(物權變動車籍登記無關),逕為註銷,日後被反告侵權行 07/12 16:53
9F:→ phantomli:為,又更加扯不清~ 07/12 16:54
10F:推 hsinyeh:就直接用物上請求權請求返還就好啦 07/12 17:06
11F:→ ailvin:感謝大家回覆,我父親只有口頭上說給他開。 07/12 19:47
12F:→ ailvin:辦完稅證明的時候,我確定車子還是我父親的名字。 07/12 19:47
13F:→ ailvin:那麼我現在該去派出所報案,還是直接去法院? 07/12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