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sulin (透明色)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共有空地蓋建築物的同意書
時間Sat Jun 26 01:11:49 2010
事實經過:
有一塊土地是爺爺時代和幾個遠房親戚共同持有 總共是9個人
後來爺爺支付其他持有者一點錢 取得他們同意 在這土地上蓋了平房
我爺爺他們以前就住在裡面到我爸結婚買房才搬出
那房子後來就租給人家當農舍
可是歷經幾十年後 那些持份人也該走的都走了
大多都傳給自己的子孫 可是有的子孫又變賣給他人 轉了不知道幾手
問題:
1. 當時爺爺時代簽的同意書還在,如果其他持份人賣給其他人了,
我們需要重新取得他們同意嗎?
每換一次新的持分者就要再簽一次嗎?
2. 新持份者96年買,至今99年才找上我們,我們才知道賣人了...
新持分者有權力要求99年以前的什麼損失嗎?
他可以告我們侵占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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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54.177
1F:推 hsinyeh:1.若分管契約未經登記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 06/26 01:21
2F:→ alawyer:建議找律師研究,感覺上那同意書...也許會有不小的空間。 06/26 03:02
3F:推 scott2009:原告需提出經轉手後之買主知道紛管契約之事實 06/26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