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ocus (馬歇爾‧D‧提奇)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請問] 撿到東西違法一問
時間Mon Jun 21 21:20:56 2010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C7sQGrU ]
作者: crocus (馬歇爾‧D‧提奇)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撿到東西違法一問
時間: Mon Jun 21 21:17:56 2010
我爸是修公車的...今天撿到一個i-Pod
不會用拿回來問我要怎麼用(英文介面)
所以我看了一下裡面的一些記事本或信件的部分
然後找到了電子信箱寄信過去要他們跟公司趕快聯絡
想問一下...這樣我有犯了妨害秘密或是其他的法條嗎?
因為之前有一次我爸回撥手機(撿到的)到另個人通訊錄"家裡"
感覺對方好像不太友善= ="...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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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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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你的肝在你體內 它非常的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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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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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0.29
1F:推 beagle:直接送警局失物招領即可 06/2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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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40.29
2F:→ iscu:丟警察局就好了 06/21 22:35
3F:推 jzn:沒有,相對的,還可以請求報酬 06/21 22:40
4F:→ crocus:可是我為了找他的資料有看他的郵件的說= =" 06/21 23:14
5F:推 cawba:妨礙秘密只處罰"無故"開拆 你是為了確認所有人是誰所以不罰 06/22 00:21
6F:→ cawba:要不然我以後撿到別人皮包 那我不就要用心電感應確認誰掉的 06/22 00:22
7F:推 enterpirse:推心電感應 06/22 19:19
8F:推 hcya:樓樓上,ipod並不符合刑法315條的「開拆」、「封緘」等要件, 06/23 01:08
9F:→ hcya:構成要件就不該當了,因此不需要討論到違法性的層次(無故)喔~ 06/23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