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ec (並不孤單只是寂寞)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監護權的問題
時間Sat Jun 19 04:05:10 2010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C6z4iMf ]
作者: Antec (並不孤單只是寂寞)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監護權的問題
時間: Sat Jun 19 04:03:52 2010
詳情如下
男方:在所謂的代辦貸款的公司上班也有兼職做保險 月收約四萬多
女方:在科技業上班,應該是業務性質的工作,月收也差不多是四萬多
小孩:一歲左右,跟男方的父母一起住,週末夫妻會一起回婆家照顧小孩
我的朋友最近發現他的老婆有外遇(看到手機的曖昧簡訊)
他老婆有承認和外遇對象過夜(沒錄音)並且要求離婚
請問一下如果想要爭取小孩的監護權,有哪些證據要收集或者該注意的地方
P.S 1.附帶問一下通姦罪是不是從知道的那天算起六個月內要提告?
2.查了一下刑事訴訟條文,看不懂"寬宥"的意思,煩請一併解釋一下
如果還需要細節請告知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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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2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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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pravity:說文解字: 宥 寬也 所以她們是同義複詞 寬=宥 宥=寬 06/19 04:11
2F:→ depravity:這要解釋啥 @@" 06/19 04:12
3F:→ Antec:是說寬宥行為的具體成立要件是什麼?這一段看不懂 06/19 04:16
4F:推 depravity:我覺得您請個律師比較好 如果連條文都閱讀有問題 06/19 04:21
5F:→ depravity:遑論是關於訴訟技巧方面的 何不乾脆花個幾萬讓律師處理 06/19 04:22
6F:→ depravity:有時候同樣的事情用不同的方式表達造成的效果會南轅北轍 06/19 04:24
7F:→ depravity:實在是沒有必要省這筆免得因小失大啊 06/19 04:24
8F:→ Antec:是有要請律師的打算,不過是當作最壞的打算 06/19 04:27
9F:→ Antec:目前仍傾向溝通的方式,現在是先做瞭解,畢竟對於法律不熟 06/19 04:29
10F:→ Antec:不過仍然感謝您的建議 06/19 04:30
11F:→ depravity:有個律師教你怎麼溝通可能也會有不小幫助 06/19 04:32
12F:→ depravity:畢竟一個律師在旁邊是極可能會產生威嚇效果的 06/19 04:33
13F:→ Antec:朋友是擔心如果請了律師就只有離婚一途,他仍然希望老婆回來 06/19 04:36
14F:→ Antec:畢竟他老婆現在很希望能跟外遇對象在一起,也會去外面過夜 06/19 04:38
15F:→ Antec:怕會讓他老婆更堅持離婚 06/19 04:45
16F:推 depravity:這........... @@" 06/19 04:45
17F:→ Antec:不好意思,有一點複雜^^b 06/19 04:52
18F:→ yitto:找證據不復合 就告通姦 這樣就會怕了 還可以再要一筆錢 06/19 09:49
19F:推 proletariat:監護權(親權行使負擔)方面,法院會依兒童最佳利益裁判 06/19 10:43
20F:→ proletariat:比方說經濟能力,親子互動,家庭支持等等去斟酌. 06/19 10:44
21F:→ proletariat:題外話,斷線的風箏脫韁的野馬是留不住的,建議好聚好散 06/19 10:45
22F:→ alawyer:女方既然堅持與外遇對象在一起,男方又何必強留?慎思呀。 06/20 00:21
23F:→ alawyer:不如透過法律途徑,讓對方賠償及有前科,也許比較有實益。 06/20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