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akinyen (我在台北 天氣晴)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傷害罪 毀損罪及驗傷的問題
時間Thu Jun 17 00:24:35 2010
事實經過:
我朋友今晚騎機車在停等紅綠燈時聽到後方有人大叫一聲
於是回頭看了一眼
結果看到一名年輕人騎機車過來
質問我朋友看三小
我朋友本來不理他
那人又以機車往我朋友機車的側面撞並繼續喝罵
我朋友回頭瞪他並站起來對峙
那人先拿奶茶丟我朋友
接著打了我朋友兩拳
我朋友起身到旁邊打電話報警
那人把我朋友的機車推倒後離去
之後我朋友到派出所備案尚未正式報案
問題:
關於傷害罪與驗傷
因為我朋友戴著全罩安全帽
所以估計那兩拳只是那個瘋子自己手痛而已
驗傷一定驗不出東西來
這樣如果驗完之後沒傷告得成嗎?
機車也發不動了
今天端午節機車行都休息所以還沒修
如果再告一條毀損罪
是只能要求賠償修理費嗎?
還是可以再往上加?
對於對方的辱罵行為 可以再加告他公然污辱嗎?
但是這點就沒有人證物證可以證明了
只有監視器畫面
其實損失很小
人也沒受傷 車子應該小修一下就行
但是遇到這種瘋子實在很想給他一個教訓
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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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98.84
1F:→ yuusnow:沒傷就沒有傷害罪,公然侮辱沒證據難告成,毀損有監視器 06/17 00:39
2F:→ yuusnow:畫面可證明是對方造成就可以請求賠償 06/17 00:39
3F:→ rock0807:丟奶茶可以告加重公然污辱 身上有奶茶潑到的話 06/17 15:49
4F:→ anakinyen:今天去調了監視器 事發現場剛好在監視器的下方 06/17 17:14
5F:→ anakinyen:完全沒拍到過程 因此毀損跟公然污辱應該也都告不成了 06/17 17:15
6F:→ anakinyen:還是感謝各位的回覆! 06/17 17:16
7F:→ lovedls:毀損要告還是可以去告阿 舉證讓檢察官去傷腦筋 06/17 17:16
8F:→ anakinyen:機車問題太輕微了 幾乎沒花錢就修好能發動了 06/17 21:14
9F:→ anakinyen:此外只掉了一塊板子 但毀損罪的要件是器物無法使用 so.. 06/17 21:15
10F:推 lovedls:只要損壞就可唷 不用達到無法使用 法條上是"或"唷 06/18 09:27
12F:推 hoboks:樓上的連結連不到特定判決 06/18 15:06
13F:推 lovedls:囧 好吧 北院98簡3300 06/18 15:10
14F:→ anakinyen:多謝樓上 我們會再討論看看 06/19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