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ofqueen (小野貓)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被侮辱了
時間Tue Jun 15 10:16:49 2010
事實經過:
玩線上遊戲時 我在暱稱掛"一定是我不夠好"
對方就跑到我旁邊 用公共頻道 在很多人的大街上說
"不是不夠好~是不夠緊~所以沒人愛~"
朋友幫我向他要求道歉 他卻說
"我說事實為什麼要道歉?"
問題:
我都有留下紀錄(拍照)
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嗎?
會贏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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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跳跳)
http://www.wretch.cc/blog/scam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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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6.4
1F:→ depravity:如果妳願意解釋那是啥意思給警察 檢察官 法官聽 06/15 11:04
2F:→ depravity:的話贏的機會不小 建議直接遞狀給地檢署可以少解釋一次 06/15 11:05
3F:推 depravity:或是像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性騷擾 當然也可一起來 06/15 11:08
5F:推 depravity:樓上真強者 (拜) 06/15 11:44
6F:推 ChrisBear:如果當時的畫面可以證明那個人的話是針對你... 06/15 20:27
7F:→ ChrisBear:那我想告309應該沒問題 另外同D大所述 性騷擾也是構成 06/15 20:28
8F:→ depravity:而且這種小事可能性騷擾罰的錢比較多(當然一起來最多) 06/15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