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ove1988 (除草機大娘VIN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恐嚇罪 ...我想我被嚇到了
時間Mon Jun 14 15:06:10 2010
事實經過:
由於對對方提出公然侮辱罪
對方要求我已三千和解不然就是無條件和解
因為他說他帳號被盜用 並且無法舉證
還說我浪費司法資源說我咄咄逼人...
從頭到尾都不承認自己的過錯 反而批判我...
甚至在最後一封信件中
告知我 再給我最後一次機會
希望我下次給他的是善意的回應
不然他也沒有必要再跟我客氣...
我感覺被人恐嚇...
我有點被嚇到了...
怎麼會有這樣可怕的人
問題:
請問他信中所提到的 最後一次機會 以及沒必要再對我客氣
能構成恐嚇罪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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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27.75
1F:推 BrightKiller:不太能...不用怕告到底啊...順便跟法官說這些事情 06/14 15:24
2F:推 lovedls:不用怕對方 你站的住腳 記得偵查庭和法庭上出示信件 證明 06/14 17:25
3F:→ lovedls:對方毫無悔意 可以從重量刑唷= =+ 揪咪 06/14 17:25
4F:推 waisalder:我認為不用怕他 不過恐嚇罪 以原文來看 應該不構成 06/14 17:53
5F:→ depravity:請再檢察官法官面前出示這些證據然後講到一半哭出來XD 06/14 18:25
6F:→ alawyer:找律師問看看,應該有律師可以讓設法讓對方吃悶虧。 06/14 18:27
7F:→ alawyer:更正,是:「...可以設法讓對方吃悶虧」。 06/14 18:28
8F:→ depravity:這找律師不划算吧 找個願意指導你的人就好了 06/14 18:30
9F:→ alawyer:找看看有沒有可以配合協助的律師,費用部分再和律師談。 06/15 01:32
10F:→ alawyer:至於這涉及刑事訴訟技巧的問題,沒有實際訴訟經驗,恐怕會 06/15 01:33
11F:→ alawyer:不夠周延與完善。 06/15 01:33
12F:推 lovedls:我一直覺得dep大感覺很有實務經驗 你是律師? 06/15 08:48
13F:推 depravity:待過事務所而已 後來發現錢從金融市場來比較快和輕鬆 06/15 09:07
14F:→ depravity:法律還是留著助人吧 現在不是靠這生財的年代了 XD 06/15 09:07
15F:→ depravity:至於經驗身邊的人麻煩夠多就會有了 XDDDD 06/15 09:09
16F:推 depravity:有些經驗我根本不想要啊 06/15 09:15
17F:→ depravity:我某友人說法:人表就會... 很不想承認 XD 06/15 09:15
18F:→ depravity:等我哪次第三天有起床就是了 就可以去法扶當義工了 XD 06/15 09:17
19F:推 lovedls:哈哈 那你身邊的人麻煩還真多 XD 好厲害 光法律就學到快 06/15 09:40
20F:→ lovedls:掛了 你還有辦法可以去學金融的東西 06/15 09:40
21F:推 depravity:認識的人多就會這樣了 後者不是科班出身的 自學的 06/15 11:03
22F:推 Afun2009:請dep大大撥冗指導原po(原po快跪求dep大大呀)。 06/15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