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0936 (蟲蟲)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揪團購 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時間Mon Jun 14 01:53:34 2010
事情經過:
因為前陣子想減肥想瘋了
就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說吃了某種食品會瘦
於是就在網拍上揪團購,合買比較便宜,
內容是從他們的相關網站摳上去的(EX:業務的無名...)
可是有提及「超懶人減肥,輕鬆瘦」等字樣
揪到四盒後,就把網頁晾在那邊(今年2月多)
隔了一個多月才去撤掉
之後又過了一個月又收到露天寄來的違反規定下架的通知信
後來這個月七號就接到衛生局的來函
我才知道我那樣打是有違法的
可是我並沒有從中獲利
甚至本來我自己要買後來也沒買了,純粹幫人代買
也沒比較便宜,我也沒獲利,因為我湊不到錢買,
就想說人家都下標了,這樣反覆也不好,於是才幫人買
問題:
我從中並沒有獲利,沒有任何好處,我當時也不懂。
衛生局來函要我提出書面陳述意見,我該如何說明?
當時的賣場被露天下架後我也看不到我當時打些什麼了
我現在才剛開始找工作,根本沒能力負擔罰款,
我要怎麼向衛生局陳述才可以有輕一點的罰責?
又該如何陳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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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16.205
※ 編輯: pink0936 來自: 123.192.16.205 (06/14 01:54)
1F:推 depravity:老實說就好通常初犯只罰最低額 06/14 02:29
2F:→ depravity:最低額簡言就是就算你覺得還是很多還是沒辦法變少的意思 06/14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