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ucj (心塵)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有人說要告我誹謗...
時間Mon Jun 14 00:35:48 2010
基本上這個鬧上去, 最慘的是學校...
因為基本上這承包商不得另外再將場地租給其他攤位...
所以學校總務單位, 會計單位, 上至校長, 都有責任.
你可以告到教育局,
順便請主計處來查查學校的帳...
至於學校老師, 除非是擔任過行政要職的, 不會知道這些...
那承包商該做什麼事,
當初和學校的契約應該會說明的很清楚,
但是很明確的告訴你, 像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
或是學校和廠商簽約時, 上面根本沒有會計單位的章...(不會傻傻的負責)
你挑的這件事, 是許多學校都有的問題,
可以提出來, 請校方好好的解釋,
不解釋清楚就投訴教育局,
一直投訴一直投訴,
就夠你們家校長頭大了..
※ 引述《j1o6y82007 (烏拉拉)》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有玩學生會,而且會寫報紙批評學校裡的不公義
: 前陣子經由學校高層聽到一個八卦:
: 學校裡的餐廳租金非常便宜,整棟建築物一年租金只要20萬
: 等於每個攤位的月租金不用兩千塊 但承包商卻以每個攤位3萬塊的月租金出租
: 所以承包商每個月光收租金就有將近40萬
: 於是我便寫了篇文章描述這件事(且也向攤位採訪證明此事)
: 文章大意:如此低廉的成本經營但此餐廳的餐飲價格相對於校外並沒有比較
: 便宜,到底問題出在哪裡??原來承包商另外向攤位收取高出2000
: 元好幾倍的租金,而這也成為XX餐廳價格壓不下來的主因,文末
: 並提到此種轉租後從中牟利的行為沒有職業道德也枉顧學生權益
: 承包商看到了這篇文章當然就美送啦,說是他的商譽被我一夕之間毀於一旦!!
: 不過他有承認他的確有收租金,但他爭的點是這個租金是合理的,而且他還要付
: 水電費、維修費等不拉不拉
: 問題:他自己也承認了有收那些錢,代表我寫的東西沒有錯誤啊! 文章裡也沒有指
: 名道姓或者人身攻擊,但是我沒有具體的證據證明轉租的事實(除非我拿的
: 到承包商跟攤位間私下簽的合約 或者匯款紀錄)
: 想問的是:他若真的要告我誹謗告的成嗎??還有我接下來該如何處理??
: 連學校老師都不幫我ˊˋ一直說商人賺錢是合理的
: 先感謝各位幫在下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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