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AzenO (我在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請問侵佔後歸還有罪嗎?
時間Mon Jun 7 20:41:59 2010
※ 引述《enterpirse (小嘉)》之銘言:
: 我假設一個情況
: 你寄了一台螢幕給別人,
為什麼要寄了一台螢幕給別人?
已有雙方合意之買賣契約? ==>他要付錢 履行契約
純贈與? ==>結束
強迫推銷? ==>1.他要 請他付錢
2.他不要 你要自行取回 他無保管責任
你不取回 視同拋棄
純粹寄錯? ==>不當得利 他要返還螢幕或價金
大概是這樣 有錯請指正
所以他到底有沒有收到螢幕?
你不是已經查出來他有收到?
: 那人日理萬機沒有發現他人代收的物品是什麼
: 也可能因為家裡很亂
: 然後你去問他
: 他說沒有,
: 貨運公司去找他,然後恍然大悟~原來就是門口這個箱子啊
: 我還以為是阿財哥寄放的....
: 好
: 那這時候,因為公司結帳,你自己先墊貨款...這部份你要自己吸收
: 因為他沒有叫你寄,總不能三不五時有人寄錯物品給我,就叫我付貨運費吧
: 然後如果你要叫他一定要付你貨款,就如同推文說的
: 強迫消費(我先寄東西給你,然後你沒有退回就表示要了?)
: 你不能對他行使這個權利。
: ※ 引述《ownslaut (我對友情沒抵抗力啊)》之銘言:
: : 事實經過:
: : 我前面有問過
: : 因為不小心多寄了一台電腦螢幕給買家
: : 他本來說沒收到
: : 調簽單來看也的確不是他簽的名
: : 不過根據貨運公司說是他授意懶得下樓請小孩代簽
: : 他本來堅稱沒收到
: : 但是在我給貨運公司壓力後
: : (因為是貨運公司疏失沒給本人簽收)
: : 貨運公司找到他了 他也承認有多收到了
: : 問題:
: : 但是因為途中交涉經過了很長時間
: : 公司要結帳 我只好自己先代墊錢
: : 所以也就是 就算全新的螢幕拿回來
: : 我也沒法接受 一定要拿回當初的貨款了
: : 這裡他可能主張 是家人代簽
: : 所以變2手品他不知情
: : 這樣的話 我要怎麼去要求他一定要賠我物品的金額呢?
: : 又或是如果沒開封 我有辦法要求他買下嘛?
: : (有證據他明知道是多送的 收下又不承認 後來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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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3.196.161.211
1F:→ OAzenO:疑? 這好像不是原po... 06/07 20:43
2F:→ depravity:問題是原PO似乎不肯接受對方付錢買下以外的方案 @@ 06/07 20:46
3F:→ depravity:因為這樣她會承受到損失 @@ 06/07 20:47
4F:→ enterpirse:對買家不也很冤,買家也許只是收了以後沒有去理他,等 06/08 16:16
5F:→ enterpirse:賣家去問,才發現是螢幕,要還卻被要求買下? 06/08 16:17
6F:推 depravity:對啊 要我這種電話 要接好幾十通才會去看 06/09 14:34
7F:→ depravity:沒企鵝不捨 我都會先當詐騙處理 XD 06/09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