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yincar (啊哈!冰涼的可口可樂!)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要求把廢除紅線給塗銷要負責任嗎?
時間Sun Jun 6 20:25:18 2010
事實經過:
之前我家樓下下面 原本被黑線覆蓋的紅線被交通局給抹去黑漆而又浮出來
經過我去1999詢問
得到的答覆是這樣
一、市民反映本市和平東路2段*巷*弄北側紅線取消列管後以黑漆塗銷廢線再刨除
是否有紅線列管1事,經查上述地點廢線刨除,係本處99年5月工程案刨除,該巷
弄廢線刨除(北側)處已無列管紅線。
今天早上1999建議我們去請交通局把紅線再給挖掉
但是鄰居有人說如果誰去建議挖掉
那以後如果這邊失火 消防車進不來
到時候政府會找建議的人算帳
問題:
我想請問是否真的會被政府要求說要切結
如果失火你也要負擔部分責任呢?
因為現在還有殘餘紅線
雖然跟在巷口轉角那邊重新上色過的紅線有很大差別
但是還是看得出來
如果有警察硬要開單
到時候又要去申訴費時費力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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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02.202
1F:→ wkz:該不該有紅線不是你能決定的。塗銷後,如該路段不能停,誰妨礙 06/06 20:39
2F:→ wkz:交通誰負責囉... 06/06 20:39
不太懂 如果我去請交通局將那條 被廢除的紅線 抹的乾淨點
那到時候出事也要問我嗎?
紅線被撤除應該是幾年前鄰居跟里長去抗議的
如果要追究責任的時候
是找
1.撤除紅線的鄰居
2.抹除被撤除紅線的我 呢?
※ 編輯: babyincar 來自: 61.231.102.202 (06/06 20:47)
3F:→ wkz:有權塗銷的是交通局,不是你,你頂多就是陳情而已,而無權做決 06/06 20:50
4F:→ wkz:定,就算日後出包了,那也是有權做決定的人要去扛。 06/06 20:51
5F:→ babyincar:了解 感謝 06/06 20:51
6F:→ enterpirse:就像你建議要在河上蓋一座橋,OK,那日後有人在橋上失 06/07 08:55
7F:→ enterpirse:足墜河,也是橋的設計施工的人要負責,與你無關 06/07 08:55
8F:推 hcya:原po想多了^^ 要求政府在已無列管紅線之處將紅線徹底塗銷,完 06/07 23:58
9F:→ hcya:全合情合理,縱發生事故,別說法律責任了連道義責任都不會有~ 06/07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