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kashi (田裡的稻草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求助..狗狗送養後反悔
時間Sat Jun 5 23:06:21 2010
事實經過:
上禮拜六藉由ptt的pet寵物版
認養了一隻吉娃娃幼犬
當天也就帶狗狗去買了一些生活用品
原飼主也有來信說..還好狗狗過的很幸福
我也有拍一些狗狗的照片給他看
他在原來的送養文章中也有說到現在狗狗有找到幸福的家了
結果他在6/3禮拜四說她男朋友從國外回來
聽到狗狗被送養很生氣
希望能要回去..不然她們可能會分手
狗狗是她男朋友送她的 意義重大
我聽到也不顧所有家人反對
要將狗狗還給他..只希望他能出狗狗的飼料費
把我買的飼料買回去
下午2點多跟她約今天晚上八點到我家附近(車程2X分)
結果他說好..半小時後又說希望能隔天
我就想說如果真的對你這麼重要
那怎麼會等到明天..又給他提前一小時 約7點
不過他都沒出現..也沒消息..我就帶去植晶片了
後來他才說..他隔天要來帶
我也跟他說明我等過他..他自己沒來又沒消息
我就帶去植晶片了
結果他現在改口說 他當初買狗是她男友 有簽契約
飼主是她男友
然後當初只是帶來給我們看看..是我們強行當天要帶走
又說只給我們試養一個禮拜..
現在她們覺得我們養的不好..不符合她們的條件
她們把狗要回去
問題:
他說買狗有簽約..他才是飼主
有法律效力
當初我們認養並沒有簽切結書
不過網路上我留有的站內信
以及他的PO文及推文
都顯示是他自願送養的..
我也帶去植晶片了..
真的要講起來..我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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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62.120
1F:推 hoboks:站得住腳 06/05 23:08
2F:→ iscu:請她男友跟她男友的女友求償 跟你無關 06/05 23:24
3F:→ MD21:民406、416? 06/05 23:25
4F:推 foxs9:站得住腳 寵物店契約根本無法證明是同一隻狗 認晶片為主 06/05 23:50
5F:→ iscu:能證明是不是同隻狗的方法很多 06/06 00:10
6F:推 ChrisBear:你是贈與契約 現在有爭議就是原飼主到底是誰 因為贈與 06/06 00:10
7F:→ ChrisBear:契約 如果是非原飼主所為之 則屬無權處分 06/06 00:11
8F:→ ChrisBear:無權處分的動產 如果符合801+948仍取得小狗所有權 06/06 00:13
9F:→ ChrisBear:你就直接帶去質晶片 因為從贈與契約角度而言 你就是所有 06/06 00:13
10F:→ ChrisBear:權人 自然可以使用收益該小狗 06/06 00:14
11F:推 hoboks:意見同上 不管原飼主是誰 現在小狗的主人就是你 科科 06/06 01:00
12F:推 deep:推認養 06/06 01:59
13F:→ kakashi:感謝大家的幫忙..我放心多了..不過現在還是不想開機=.=" 06/06 12:45
14F:推 depravity:你可以看到那號碼 就接了放旁邊不講話 浪費她電話費 06/06 13:53
15F:→ depravity:免得關機錯過本來該接的或是重要的電話 06/06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