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eslider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竊盜、侵占業務、妨礙電腦使用.....等8條
時間Thu Jun 3 17:54:26 2010
事實經過:
問題有點長,請您耐心看一下
我在一個地方上班,因薪資問題與資方鬧翻。
6/2上午,因資方薪資遲無下文,我們員工數人決定下午請假。
當天,我們決議帶走上班地方文件,該文件為我們數人的出席簽到表、領書清單(我們所
做的工作需要跟第三方領書)、每一本書籍都有一張書籍作業表(一本書籍分數個作業步驟
,每人須在該步驟負責地方簽名)。
然後我們將電腦裡的檔案改成隱藏檔,並沒有刪除或破壞,該檔案是我們的工作內容,將
書籍掃成電子圖檔。
6/3下午,我們將所有文件一件不少全數歸還資方了。當場也拍照紀錄。
今天6/3,資方打算控告我們
1、竊盜
2、侵占業務
3、妨礙電腦使用
4、罷工(此條為猜測)
5.6.7.8條目前不知,當時資方僅告知我們前三條,第四條為猜測。
問題:
在此我想請問
1、竊盜:我不知他要告我們竊盜什麼,但我想是帶走的文件部分。當時我們帶走文件
是為了要影印做為存證用,證明我們有做工作,有按時簽到。
以此動機來說竊盜罪會成立嗎?
2、侵占業務:如同上條,當初動機是為存證,事後影印完歸還,如此動機有構成
侵占嗎。
當我們將文件交到他手上之後,他們事後若將文件其中幾份抽走,如果要告
我們侵占是否成立?或是文件交給他們後,事後文件有少他們須自行承擔。
3、妨礙電腦使用:將資料隱藏有構成此罪名嗎?
4、罷工:6/2下午我們有寫請假並告知資方,如此罷工成立嗎?若資方要求賠
償,是否會成功?
5、就是我最擔心的部份,後面4條罪名我不知道我們可能還觸犯了什麼法律,
過程如我第一段所說,我希望各位法律人可以告知我們可能還觸犯什麼法律。
誠心請您幫助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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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201.18
1F:推 IamSolong:建議你先請勞工局提出行政救濟 有救濟了 就可以搬或了 06/03 18:18
2F:→ IamSolong:靠腰 忘了換ID 06/03 18:18
如果你是在開玩笑 平時的我可能覺得你很幽默,不過現在的我卻沒這心情...
※ 編輯: lieslider 來自: 124.218.201.18 (06/03 18:46)
※ 編輯: lieslider 來自: 124.218.201.18 (06/03 18:46)
3F:推 hoboks:都不成立 06/03 20:16
謝謝您的回答!現在我很擔心後面他所說的4條到底是什麼,希望哪位有經驗可以猜測看看
猜錯沒關係,我只是希望先做好準備,免得他到時後談判拿出來壓我們,我們會顯的弱勢
。
※ 編輯: lieslider 來自: 124.218.201.18 (06/03 20:24)
4F:推 hoboks:先去告資方不會 06/03 20:37
我想先確定它所說罪名都沒成立才去告他,免得到時後告來告去又要跨縣市跑法院,
對我這一般老百姓來說太吃虧。
※ 編輯: lieslider 來自: 124.218.201.18 (06/03 23:00)
5F:→ team5566:第三點對方如果舉證,就會成立 06/04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