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lfcross (查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申訴信件內容是否可被引述作為構成誹謗罪要件?
時間Tue Jun 1 23:42:12 2010
事實經過:
各位法律界先進 您們好:
先前因為對於單位內不公的勤務分配不滿
所以依循合法的申訴管道進行申訴
然而,現在長官看到申訴信件卻要就裡面的內容對我提出誹謗控告
(即使申訴內容實際屬實,也因此讓上頭開始對長官管理及操守有所疑慮而造成他的不滿)
問題:
(壹) 依據合法申訴管道所傳達的內容不是應該保密受到隱私權保障(不然誰敢申訴?)
相關人員(長官)是否可以依據其中內容提出誹謗控告?
(長官周圍的親信一定不會坦言有此狀況且唯恐引咎,可能導致上頭查證困難)
且 (貳) 若是長官要依據申訴信件內容提出控告,是否有自保方式?
(參) 申訴內容對於該長官僅以姓氏稱呼(例如:xx單位x姓長官),是否可以構成
誹謗罪要件?
先感謝各位先進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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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246.70
1F:推 team5566:不構成,但是收集證據也很重要,證明所言為事實 06/02 08:58
2F:推 awanderer:只要你陳述的內容事實 職務行為公平與否是可受公評的 06/02 23:12
3F:→ awanderer:所以不會有誹謗的問題 況且以事實之內容申訴 06/02 23:12
4F:→ awanderer:並且透過申訴的管道為之 可以認為不具有意圖散佈於眾 06/02 23:13
5F:→ awanderer:只是希冀上級單位調查而已 但前提是所述必須是事實 06/02 23:14
6F:→ awanderer:以上小小見解 還請大家指教 06/02 23:14
7F:→ halfcross:感謝大家的回答 06/04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