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gfelsu (desperad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FB上的攻擊文字,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是誹謗?
時間Tue Jun 1 12:48:33 2010
事實經過:
學校的分組報告和這位男士同一組
上課老師問問題他幾乎都和另一個男生悶不吭聲,都是我們幾個女生在回答
繳交期末報告的期限快到了
知道他們的"能力",所以把書本"借"他打字!剛剛算了一下約420個字!
後來另一位女同學覺得不夠,請他不要照抄書用自己的想法再補充
剛剛另一位女同學告知我他在facebook上發表攻擊我們的文字
做報告時已經很考慮他們的"能力"
沒想到得寸進尺!令人生氣!
所以決定上來徵詢意見,看可否構成公然污辱或誹謗
問題:可否構成公然污辱罪或誹謗?
另外,除了刑事訴訟外,是否可以附帶民訴?
http://ppt.cc/UETo <=攻擊的文字
後來我們幾個女生討論一下,我們這組有4位女生但他只罵到3位
攻擊文字下有人問他3為哪3位?他回就某堂課坐他後面的3個女生
那堂課我沒跟他們一起修,所以這樣看來並沒有罵到我
如果我去提告的話,應該就沒立場
現在看當事人3位女生決定要麼做,我只能盡量幫忙
謝謝大家進來回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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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22.224
※ 編輯: tingfelsu 來自: 61.228.122.224 (06/01 12:52)
※ 編輯: tingfelsu 來自: 61.228.122.224 (06/01 12:53)
1F:→ LostVictory:公然侮辱要在公開 有其他人在場 才算數喔~ 06/01 13:23
2F:→ tingfelsu:那請問可以以誹謗罪控告他吧?謝謝^^ 06/01 13:26
※ 編輯: tingfelsu 來自: 61.228.122.224 (06/01 13:27)
3F:→ tingfelsu:他的FB是公開的,而且下面也有人回覆他,這樣算公開嗎? 06/01 13:29
※ 編輯: tingfelsu 來自: 61.228.122.224 (06/01 13:59)
※ 編輯: tingfelsu 來自: 61.228.122.224 (06/01 14:04)
4F:推 ChrisBear:他有指名道姓在罵誰嗎? 有的話就可以告309 06/01 14:19
※ 編輯: tingfelsu 來自: 61.228.122.224 (06/01 14:33)
5F:→ tingfelsu:我們會去跟老師要分組名單,請老師簽名確認我們為同組! 06/01 14:34
6F:→ tingfelsu:現在我同學要跟他確認謾罵的內容是否是我們!確認就提告 06/01 14:35
7F:推 hoboks:知道要被告誰還敢承認啊XD 06/01 14:36
8F:→ tingfelsu:我們還沒說撕破臉!他也不知道我們有這個打算! 06/01 14:39
※ 編輯: tingfelsu 來自: 61.228.122.224 (06/01 22:41)
※ 編輯: tingfelsu 來自: 61.228.122.224 (06/01 22:41)
9F:→ ckey:在學校遇到這樣的狀況不是就跟老師反應,分組除名把他當了 就 06/02 17:59
10F:→ ckey:OK了嗎? XD 06/02 17:59
11F:→ tingfelsu:已經跟老師溝通過,老師很隨便的敷衍過去,叫我們不要重做 06/02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