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ycow (牛)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汽車請人代為報廢後卻收到罰單
時間Sun May 30 02:27:39 2010
事實經過:
96年5月4日我以個人名義買了一台新車給父親開,
父親原本有一台很老舊的車子,買了新車後父親請業務代為處理報廢
(因車子是父親的名字),以為一切就沒問題了。
但後來98年家中收到超速罰單(代表業務根本沒將車子報廢),
連帶96.97.98三年的牌照稅及燃料稅一併追繳開罰共計17萬元的罰款,
家人以為96年將車子交給業務後,沒去驗車牌照自動會被註銷,
且從96~98年間也沒收到繳稅通知,但後來因為98年超速才被監理所認定
該車輛仍有在使用。期間曾經請業務出面處理,但業務一直避不見面,
也已經由原本公司離職,所以現在只剩業務的名字和他的手機號碼(打了也
不會接)。
問題:
在將舊車交給業務時,並沒留下任何文件證明,(這是大問題)
而收到罰單後,曾打電話給業務請他處理,但也沒立刻發存證信函,
現在業務已經離職,所以只剩手機的況狀之下我們應該要如何處理?
1.是否要到警察局備案?因為父親請業務代為報廢,但結果業務並未履行
可否告其侵占或詐欺
2.先前爬文有看到網友有寄發存證信函,但業務現在已經離職,原公司說
要保護離職員工所以也不能給我們他的資料,原公司有說要待發存證信函
也說要聯絡該業務出面與我們協調,不過最後也沒結果,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
我們要如何尋求法律途徑作解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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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185.72.83
1F:→ akrikho:我無法提供法律見解, 但是我覺得有一個思考方向: 車子現在 06/02 00:27
2F:→ akrikho:在哪裡? 車子過去在哪裡? 由這些東西去找出線索舉發業務. 06/02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