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jo4n (保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我想詢問關於退貨問題(非網拍郵購)
時間Thu May 20 03:02:43 2010
事實經過:我在某藥裝店欲購買洗髮精,但不小心買成潤髮乳
隔天我持發票以及商品想回原店換貨
店員告訴我說現在店內剛好沒有這系列的洗髮精,也訂不到
我想要退錢
但店員告訴我說,除非是商品本身有瑕疵
否則不接受退貨,只能以換貨處理
感覺有點被強制消費的感覺
問題:我有查過一下相關法條
法條上面寫說我這樣算是交易買賣契約成立
除非是商品有瑕疵,否則不能退貨
以免消費者去比價,看到有更便宜的就回去退貨(大概是這樣)
但問題來了,我並不是比價 而是不小心買錯
因洗髮乳跟潤髮乳的包裝太像了,我不小心看錯
且店家的收銀機上面有標示
(14天內持發票,商品,信用可簽帳單可回原店辦理退換貨)
(若有用抵用券,只能辦理換貨)
意思應該是說,我是用現金或信用卡結帳的話 其實我是可以退換貨
退換貨把字面拆開應該是退貨以及換貨二選一
也就是說以店家自己的告示就已經告知消費者是可以退貨的
雖然以消保法來說,我這樣算是契約買賣成立 店家有權利不退貨
但我是買錯而不是比價
我想回去換貨,但店家已經沒有貨了 若這樣的話是否能夠退貨呢
若還是不能退貨的話
且店家自己本身也告知消費者14天內可退貨
那店家是否應該要對於自己的告示做出實踐的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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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48.142
※ 編輯: cjo4n 來自: 203.73.48.142 (05/20 03:05)
1F:推 fatcats:不用特別強調你是買錯還是比價 因為這是無法求證的事情 05/20 03:06
2F:→ fatcats:無法求證的事情 自然跟法律沒有關係... 05/20 03:06
3F:→ fatcats:不過既然店家有公告 自然應該保障消費者... 05/20 03:07
4F:推 hoboks:店家說14天內可以退 就要信守承諾吧 05/20 03:07
5F:→ fatcats:如果你付現金 退款應該是OK的 如果是刷卡 就不一定 05/20 03:08
6F:推 fatcats:不過很好奇~~店家沒有說無條件...可以解釋成在非可歸責 05/20 03:11
7F:→ fatcats:消費者的前提下 才14天內可退換貨嗎?? 05/20 03:12
8F:推 hoboks:定型化契約有疑義時 應做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 05/20 03:14
9F:→ hoboks:所以店家如果沒寫清楚 他就倒楣了 05/20 03:14
是這樣的,我之所以會強調買錯這一點是有原因的
我記得若我的車停在路邊被人騎走了,之後找到我的車跟騎走我車的人
要看他是否有據為己有的意圖,若有據為己有之意圖是能夠告他竊盜
但若沒有據為己有之意圖,頂多只能告他侵權,
但是否有據為己有的意圖,除非有證據,否則根本無法求證
這例子跟我覺得跟我的情況有點類似
因為怕消費者比價之後退貨,所以不能退
也就是說是否不是比價之行為就可以退貨呢
畢竟這也是無法求證的
※ 編輯: cjo4n 來自: 203.73.48.142 (05/20 09:17)
10F:推 fatcats:買錯或是比價 是自由心證 根本不可能去舉證 法律不可能 05/20 14:17
11F:→ fatcats:去規範要要自由心證的事情~~尤其你的舉例是關係到犯罪 05/20 14:18
12F:→ fatcats:是刑事 而你自己的問題跟犯罪無關只是民事...怎麼會一樣 05/20 14:19
13F:→ fatcats:刑事會有受害的一方~~所以要保護其中一人 05/20 14:19
14F:→ fatcats:民事兩方各說各話 要保障有理的人~~~所以是買錯還是比價 05/20 14:20
15F:→ fatcats:這種只有你自己知道的事情~~說出來是沒有用的 05/20 14:21
16F:→ fatcats:按照h大的推文 應做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 05/20 14:22
17F:→ fatcats:根本不用管你是不是比價~~因為店家都不在乎了 你在乎?? 05/20 14:23
了解~多謝
※ 編輯: cjo4n 來自: 203.73.48.142 (05/20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