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imgh (草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提告的次數
時間Tue May 18 22:15:10 2010
※ 引述《gigiwu (PTT)》之銘言:
: 我想請教 若是提告的話 在偵查庭階段 第一次告不成
: 我知道可以告第二次 但若再告不成 可以告第三次嗎
: 或是什麼交付審判呢?
: 我不太懂這方面的東西,所以請教大家
流程=>
告訴=>檢察官審理=>
1.為起訴處分=>OK
2.不起訴
=>此二不服可再議(由上級審查檢察官的處分OK否)=>駁回(再議無理由)=>
3.緩起訴
聲請交付審判(法院審檢的處分OK否)=>認為交付審判有理由就視為起訴
至於不起訴處分確定了 基本上與確定判決效力同 所以要翻案很難 也不能再起訴
被害人只能認命了
緩起訴時間到了or被告履行義務=>則等同不起訴處分的效力
結論是沒有那麼好康還能告第二次第三次的~
所以有2.3的處分時 只能透過再議跟交付審判
不過不要指望交付審判...因為到目前成功的不到幾個案子= 口 =
有錯勞煩告知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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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57.139
※ 編輯: darimgh 來自: 220.143.57.139 (05/18 22:16)
1F:推 hsinyeh:再議不是由上級檢察官.. 05/18 22:21
2F:→ hsinyeh:告訴乃論之罪再議有三階段 第一階段原檢察官 第二級是原 05/18 22:21
3F:→ hsinyeh:檢察署檢察長 第三階段是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 05/18 22:22
4F:→ hsinyeh:交付審判光請律師就划不來 05/18 22:23
5F:→ hsinyeh:檢察官偵查完其實還有第四個可能 就是聲請簡易處刑判決 05/18 22:24
6F:→ hsinyeh:另外 既然是讀法律的申請跟聲請應該要分一下吧... 05/18 22:25
7F:→ darimgh:是啦~想說懶的寫太多 再議的部分就大概解釋帶過xd 05/18 22:26
8F:→ hsinyeh:但是...根本沒有經過上級檢察官阿 05/18 22:26
9F:→ darimgh:xdd科~我都忘記改字了xddd 05/18 22:26
10F:→ hsinyeh:再議也有可能不只一次 有可能在程序被駁回就可以再提起 05/18 22:27
11F:→ darimgh:????我沒說有上級檢察官這東西阿qq? 05/18 22:27
※ 編輯: darimgh 來自: 220.143.57.139 (05/18 22:28)
12F:→ hsinyeh:是我國文不好 眼花了抱歉QQ 05/18 22:28
13F:→ darimgh:不會~多謝h大指正^^自己實在沒養成改錯字的好習慣Q___Q~ 05/18 22:53
14F:→ scott2009:檢察長通常都只經過襄閱,然後就出去了,根本就是程序 05/19 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