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ooth131 (囧rz)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錄製遊戲對戰過程並以卡通主題曲為BGM
時間Sun May 16 20:13:08 2010
標題之BGM為背景音樂之意,因為原標題太長了,故改以縮寫表示
事實經過:
小弟欲將自行錄製之網路遊戲對戰過程搭配知名卡通的主題曲重製
並將其以非營利方式放上開放式之網路空間供人觀賞
問題:
有爬過板上類似的文章,但文章討論大多以"廣撥"或"營利"為主
較早之前有小吃店老闆被告
若以較近期的文章為例,有以下兩篇
(1) [新聞] 立院三讀 小吃店大賣場放音樂免刑責
http://tinyurl.com/2wze6r5
(2) [其他] 自製動畫之音樂使用問題 文章代碼:
#1Bmyzq1W
我的情況是和(1)(2)都有些類似,但又不完全相同
由以(1)中所寫之「二次公開播送」一詞我不了解它的意思
所以又另開一篇文章想問問板上熟知法律的先進
小弟此種行為是否違反了任何一條法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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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13.34
※ 編輯: smooth131 來自: 140.127.13.34 (05/16 20:16)
1F:→ hoboks:你的情形跟2比較像 我個人是認為不要做得太over 無營利 05/17 15:04
2F:→ hoboks:應可主張合理使用 但你的風險就在於 到底能不能主張合理使 05/17 15:04
3F:→ hoboks:用 你的動機強不強到讓你想承擔被告的機會(即使機率不高) 05/17 15:05
動機只是想讓對戰影片不要太單調而已
不過即使如此依我這麼鼠辣的個性,還是不想承擔被告風險,所以還是算了吧
謝謝您耐心的回答
※ 編輯: smooth131 來自: 140.127.13.34 (05/18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