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talo (Mina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時間Sun May 16 19:37:23 2010
事實經過:
2009年7月1日,我在日本文化板,某版友發表的一篇文章下噓文
(原文收錄在日本文化板JP_Custom的z-19-4-6-1)
以下是我的噓文內容:
噓 kintalo:唉 說不過人就來耍賴的…
噓 kintalo:這串真有趣XD 有人可以為了糰子大不惜身敗名裂XD
→ kintalo:あ~あ もう時間ない なんか喋らないと勿体無いなw
(啊~沒有時間了 不說點什麼有點浪費w)
→ kintalo:次は日本語弾幕しよう~なんちゃってnicoじゃないしw
(接下來玩日文彈幕吧~騙人的 這裡又不是nicow)
→ kintalo:うわ だめだ つまんないヤツに言いたいことないねw
(哇 不行了 對無聊的人不知道要說什麼w)
→ kintalo:最後にもう一言 おまえ火星に帰っちまえw
(最後再說一句 你滾回火星吧w)
(事實上 該板友提出的告訴只針對其中的四句 應該是1、2、3、6句)
然後事情就過了一段時間,一直到今年年初吧,那位板友寄站內信給我
要我就噓文的內容道歉,我覺得不想把事情變複雜,就回了一封道歉信
並在最後寫了類似:我已經道過歉了 請不要再寄信給我 的話
之後幾天 就都沒有再收到該板友的來信了
我以為事情結束 就把備份都刪掉了
直到警察打電話通知我 有人告我妨害名譽
而我也去做了筆錄
目前就是等待進一步通知
所以想請教一下 板上對法律比較熟的板友
喔 對了 該板友分兩次提告 一共告了十個人
問題:
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又 被告成之後 最壞的結果是什麼?
還有我把我道歉信的備份刪掉了 這樣會很不利嗎?
而 該板友是在提出告訴之後 寄信要求道歉 但道歉了之後 似乎仍然沒有撤銷告訴
這樣是什麼情況?(該承辦員警也說 這位板友的想法很難理解)
麻煩幫我看看應該怎麼做才好 謝謝<(_ _)>
不好意思 事情經過還要請板友看一下原文 我怕我表達能力不好
不小心說錯又要被告一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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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29.147
1F:推 depravity:賠償不算 就被罰點小錢而已 不爽會大於實質傷害 05/16 19:57
2F:→ aaaLeopard:成案機率不高 現在只是去做筆錄而已 05/16 20:07
3F:→ kintalo:嗯嗯 感謝回答 這樣安心多了~ 05/16 21:01
4F:推 roboball:應該不會有事情 只是要跑程序很浪費時間 05/17 10:04
5F:→ kintalo:感謝 再請問 有人說該板友很可能是想從我們十個人身上撈錢 05/17 19:31
6F:→ kintalo:就是說 看準我們會怕麻煩而選擇和解 然後賠點錢這樣 05/17 19:32
7F:→ kintalo:請問有可能嗎? 如果可能那麼因應之道又是什麼呢? 05/17 19:33
※ 編輯: kintalo 來自: 113.96.195.162 (05/17 21:04)
8F:推 sausalito:因應之道...就別和解跟他打官司啊...... 05/17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