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sterpeter (靈羽衣)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房子1/3被法拍..
時間Sat May 15 23:40:56 2010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 (共有土地或建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 )
第4項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法院拍賣之行為通說採行為說,故依據上述土地法條文,你與你哥哥有優先承買權,您可以
趕快買下來,以免拍定之新共有人來影響你們居住房子.
個人認為,雖然您覺得令弟品行不好,成為家庭負擔,但您們還是應該努力幫助他,別讓他失
去了親人的愛與依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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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本質應該是愛,而非應報或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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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4.103
1F:→ iscu:有些人是真的沒得救~~只會拖累家人 05/15 23:51
2F:推 babyincar:某女女版正在討論一個極品弟弟 我感覺只有上帝才救的了 05/16 00:17
3F:→ whisky0621:具有優先承購權是不是沒辦法打折一定要等法拍流標嗎 05/16 09:00
4F:推 darimgh:沒有吧 第一拍不會打折 但第一拍沒拍定 就開始往下殺了~ 05/16 09:12
5F:→ ntoufatman:以拍定價格詢問優先承買權人是否以該價格購買 05/16 09:49
6F:→ ntoufatman:所以如果對方用一千萬標到,你出不起,他住進去..囧 05/16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