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ofqueen (小野貓)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家人被解僱了...
時間Thu May 13 10:46:31 2010
事實經過:
家中長輩從民國68年就開始在某個公司工作,今年56歲。那間公司要遷廠至大陸,
長輩不願意去大陸,所以被公司解雇了。
問題:
請問這樣我們有什麼權力可以主張嗎?畢竟長輩現在的年紀真的不好找工作了..
資遣費的部分我們也不懂 他目前的薪水大概是每個月52000 請問我們可以向公司請求
什麼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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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跳跳)
http://www.wretch.cc/blog/scam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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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132.7
1F:推 zazazas:56歲可以辦理退休了 不需要跟公司硬碰硬 不過已經被解雇 05/13 10:53
2F:→ zazazas:如果當初提退休 應該可以領不少 05/13 10:53
3F:推 depravity:可以退休該給的是退休金不是資遣費 請洽勞工局 05/13 11:10
4F:→ LostVictory:資遣費 vs 退休金 好像差很多!!! 05/13 12:20
5F:推 cka:差一倍以上 05/13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