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of69 (69神)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親人過世
時間Tue May 11 19:52:13 2010
事實經過:父親的弟弟過世,家中父母、妻子、兄弟姐妹都不願意接受繼承權
問題:這樣如果過世的人有欠債,在拋棄繼承權的情況下,欠債還是要承擔或
由誰承擔?!
現在第一、第二順位繼承人都已經拋棄繼承權,我父親是第三順位繼承人,我
叔叔在兩間銀行共借了五百萬,我父親超過拋棄繼承權時間已過五天,請問該
如何解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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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98.65
※ 編輯: kingof69 來自: 59.115.198.65 (05/11 20:04)
※ 編輯: kingof69 來自: 59.115.198.65 (05/11 20:29)
1F:推 depravity:過期就無解了 05/11 20:33
2F:推 davys:現在不是已改成限定繼承? 05/11 20:38
3F:推 kagoi:全面限定繼承已經實施 你老爹僅需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擔債務 05/11 20:40
4F:→ kingof69:謝謝 可是聽說我叔叔沒有遺產怎麼辦? 05/11 20:42
5F:推 ChrisBear:樓上有誤 就算示限定繼承也是只清算程序有二種 05/11 22:47
6F:→ ChrisBear:如果沒走法院的清算 萬一有債權人債務沒還 繼承人 05/11 22:48
7F:→ ChrisBear:要負無限清償責任 即便繼承人是善意無過失不知債權存在 05/11 22:48
8F:推 hsinyeh:你拋棄繼承時效怎麼算的? 05/11 23:47
9F:→ hsinyeh:要從全部子女都拋棄繼承後才開始算喔 05/11 23:48
10F:→ hsinyeh:說錯 應該是從父母拋棄後才開始算 05/11 23:48
11F:→ kingof69:我父親的父母都過世了 05/12 21:47
12F:→ yuusnow:那叔叔的子女是什麼時候拋棄的? 你是從叔叔死亡開始算嗎? 05/13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