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stop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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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其他] 請問大學法
時間Tue May 11 13:43:44 2010
※ 引述《A1101166 (你有台幣我有肝)》之銘言:
: 標題: [其他] 請問大學法
: 時間: Tue May 11 09:18:2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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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depravity:我會當她是對停霸王車的人行使留置權或緊急避難 XD 05/11 09:58
: 推 hoboks:強制罪不處罰陰謀 預備犯 所以你得先犧牲自己 讓學校著手 05/11 10:15
: → hoboks:鎖你的車 然後你再半路跳出來說 "抓到了" 05/11 10:16
: → hoboks:這樣即使最後沒有成功鎖到你的車 只要著手了就有機會驗證 05/11 10:16
: → hoboks:到底孰是孰非 05/11 10:16
: → hoboks:光只有公告不構成著手 05/11 10:17
: → A1101166:二樓的意思我不太了解,要被學校鎖車的話,我們是有人可 05/11 12:23
: → A1101166:自願幫忙,但是等到鎖車之後,報警處理,想知道哪邊勝算 05/11 12:24
: → A1101166:比較大? 05/11 12:24
若要論勝算的話
鎖車的人有可能犯罪
報警的人不會構成犯罪
你覺得這樣哪邊勝算高?
: → A1101166:另外,學校確實有鎖車行為已經快一學期了,很多人都被鎖 05/11 12:25
: → A1101166:教官秉著校園自治法,到處鎖車,並且未繳罰單就不開鎖 05/11 12:26
: → A1101166:讓學生很反感教官的行為。 05/11 12:27
: → h210045:我在想阿~大學自治條例和刑法牴觸是否應該直接失效 05/11 12:27
: → phcebus:2樓的意思是你要抓到校方這麼作 才有立場 05/11 12:27
: → h210045:而不是等到事情發生才失效吧。 05/11 12:27
刑法不處罰思想
因此幾乎全部的犯罪都只處罰著手以後的行為
貼出公告不能算是著手
所以很可惜的無法以刑法使之失效
況且在實務上我印象中對於此例有兩種不同的結論
很可能又要視具體個案視之
所以還是需要更多的細節才能判斷
如果對校方此舉不滿
可以向教育部申訴
但教育部做出的判斷也無法拘束司法單位
: → A1101166:目前確定的是,鎖車的大鎖上有貼學校公務之標籤 05/11 12:30
: → A1101166:其實我們並不是不繳通行證,而是學校收了通行證費用 05/11 12:30
: → A1101166:卻沒有足夠停車位給我們使用,並且學校公務員亂停車 05/11 12:31
: → A1101166:學生舉報並拍照,教官卻置之不理,使學生產生不公平心理 05/11 12:32
: → A1101166:通行證辦來,學校有公布只利開單用,沒任何用處 05/11 12:32
: 推 depravity:以後可能貴校會改成 違規佔用校地一律記過就沒糾紛了XD 05/11 12:33
: → A1101166:導致學生不滿不辦通行證,之後教官又施以未貼通行證鎖車 05/11 12:33
: → A1101166:D板友,我們未貼通行證,但是我們有停放在停車格內 05/11 12:34
: → A1101166:且屏科大幅員廣大,卻好幾棟大樓機車停車位嚴重不足 05/11 12:35
: → A1101166:常常這邊在開單,但是旁邊一台亂停車之汽車卻沒事 05/11 12:35
: → A1101166:導致學生很不滿通行證辦來支用處以及必要性 05/11 12:36
: → A1101166:鎖大鎖行為也是最讓人不滿的,違規開單,卻又要鎖大鎖 05/11 12:36
: → A1101166:沒違規,但未貼通行證,也鎖大鎖 05/11 12:36
: → rock0807:請問校方可以主張民法留置權嗎? 05/11 12:57
: 推 phcebus:校方太傻了 用鎖的 用放氣就沒事了 05/11 13:03
: 推 phcebus:不過回到問題來看 你的車被鎖的話 自然可以主張強制 05/11 13:07
: 推 phcebus:民法留置權不符合比例原則 05/11 13:10
: → phcebus:通行證跟機車價值相差太懸殊 05/11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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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2.81
1F:推 A1101166:我寄給教育部過了,它們的答案就是官腔說法,依權責處理 05/11 13:45
2F:→ hoboks:那你有想要印證答案嗎? 我覺得你們一報警 這件事可能會上新 05/11 13:46
3F:→ A1101166:另外謝謝你的答覆 05/11 13:46
4F:→ hoboks:聞喔 05/11 13:46
5F:→ hoboks:但是引發的輿論很難判斷會站在哪一邊 05/11 13:51
6F:→ hoboks:像是以前的年代 老師可以任意處罰學生 現在被人本一搞 05/11 13:52
7F:→ hoboks:輿論已經不會再站在體罰老師那邊了 05/11 13:52
8F:推 A1101166:嗯嗯,謝謝你的答覆 05/11 13:55
9F:→ WinterDust:反正不買通行証又要停學校裡面 自己就有點自覺 05/11 13:58
10F:→ WinterDust:把其他買通行證的人當潘仔 05/11 13:59
11F:→ WinterDust:那道時候直接請你們去領車記過比較快阿 05/11 14:00
12F:→ hoboks:如果是為了占便宜 那我會傾向讓教官主張阻卻違法事由 05/11 14:00
13F:→ hoboks:因為有其他的利益需要被教官保護 05/11 14:01
14F:推 phcebus:這個被鎖當然要主張 為了突顯學校的不當處分侵害法益吧:) 05/11 14:11
15F:推 A1101166:先說明一下,我買通行證,但學校也沒足夠車位可以讓我們 05/11 14:11
16F:→ A1101166:有買通行證的同學停車,我們並不是把別人當作潘仔 05/11 14:12
17F:→ A1101166:是買了但是沒保障,並且還會被開單 05/11 14:12
18F:→ A1101166:如果今天停車位足夠,那我們並不會主張辦通行證無用之事 05/11 14:13
19F:推 phcebus:那換句話說 沒買停車證的是不是侵害有買的人的利益呢 05/11 14:13
20F:→ hoboks:你買了通行證 為何會被鎖車? 05/11 14:16
21F:→ hoboks:所以是你同學沒買 要由你同學去做試驗? 05/11 14:16
22F:→ WinterDust:學校沒足夠的車位 所以就不買??? 05/11 14:20
23F:→ WinterDust:因為我守法 但是我權益被不守法的人侵害 所以我跟著不 05/11 14:20
24F:→ WinterDust:守法 然後再一起攻擊維護秩序的人? 05/11 14:21
25F:→ WinterDust:沒有說人要多清高 但是行的正 照規定來應該沒多困難 05/11 14:23
26F:→ WinterDust:真的要做的是去檢舉那些害你沒車位停(沒買停車證) 05/11 14:23
27F:推 A1101166:NO~是大家如果都有買,但是停車位還是不足.... 05/11 14:27
28F:推 A1101166:我自己也有買,但是車位就是不夠 開單還要鎖車.. 05/11 14:34
29F:→ babyincar:你買了通行證 為何還會被開單鎖車? 05/11 15:31
30F:→ yanginru:聽說不是早就上過新聞了嗎..又想要再上一次嗎? 05/12 03:39
※ 編輯: hoboks 來自: 189.1.164.4 (05/12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