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listo2 (tt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在美國結婚的問題
時間Sun May 9 06:51:02 2010
事實經過:
我和我老婆目前各自有 H1 和 F1 的身分,
當初為了方便, 不想要翻譯和證明這些麻煩,
我和我老婆在今年三月十號在美國法院公証結婚,
四月二十一號回台灣辦婚禮, 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的結婚日是四月二十一日
問題:
在美國和在台灣登記結婚的日期不一樣之後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還是結婚登記只是證明有婚姻關係, 日期並不是很重要?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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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3.66.46.124
1F:→ proletariat:去辦理更正吧,最好是一樣,免得10幾年後出了什麼問題. 05/09 07:03
2F:→ proletariat:看過很多人有問題都不以為意,嫌麻煩,多年以後就頭大了 05/09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