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stop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施工噪音與碎片亂飛
時間Fri Apr 30 16:46:44 2010
按刑法第 193 條 (違背建築術成規罪)
「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於營造或拆卸建築物時,違背建築術成規,致生公共
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不過一般這條規定是用來處罰偷工減料 造成公共危險這種情況的
水泥亂飛未必會處罰
不然就是要學某檢察官起訴一位把網球丟破他家玻璃的小孩
第 185 條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
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刑185來定行為人的罪
不過這位檢察官的起訴方法個人覺得很不妥
用網球丟破玻璃干刑185何事?
只是提出告訴是你的權力 到時候檢方自然會幫你找到正確的法條
※ 引述《john0227 (john0227)》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最近三樓在整修,起初是把一些不要的木製家具拆掉
: 後來,工程也包含的把牆壁打掉,那個所造成的噪音與震動…
: 連我看放浴室的牙刷跟漱口杯都被震落了…
: 今天更是誇張,把窗戶那面強打掉,由內往外敲,
: 我只看到牆壁的水泥(石塊)像雨一樣的掉下來,
: 樓下已經有好幾台摩托車中槍了…
: 有人要牽車出門或移位,
: 樓上還飆出國罵伴隨者"不閃是要死喔(台語)",
: 等了大概不到10秒鐘,就不管下面有沒有人繼續敲
: 問題:
: 噪音這個是在早上9點到晚上6點還在平日可施工時間…所以無解
: 不過把牆壁打掉石塊都掉在馬路上萬一砸傷人該怎麼辦
: 有沒有類似"公共危險罪"之類的禁止樓上把碎片往外敲
: 我看到樓下的車已經有些被石頭砸到的痕跡了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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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F:推 eggimage:=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樓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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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5F:推 newrulin:所以解讀起來就是,以他法致生其他公眾往來設備之危險。 04/30 16:55
6F:→ hoboks:是啊 網球應該飛越馬路 直接撞破檢察官家裡的門窗 04/30 16:56
7F:→ hoboks:在檢察官的認定裡面 刑185是抽象危險犯 小孩只要有這個行為 04/30 16:57
8F:→ hoboks:就中獎了 不用管具體上的危險 04/30 16:57
9F:→ hoboks:不過原波剛寄信給我看 我覺得此例已經具有具體危險 04/30 16:58
10F:→ hoboks:所以應該不用討論危險犯這個爭點 04/30 16:58
11F:推 john0227:現在三樓已經有一面牆的幾個窗戶+下面牆壁不見了 04/30 16:59
12F:→ hoboks:所以你要採取行動制止? 04/30 17:00
13F:→ john0227:現在是不是該拍照存證…另外想問禮拜六是靜音施工 04/30 17:01
14F:→ john0227:禮拜天是禁止施工,因為樓下有一張三樓住戶貼的施工日期 04/30 17:01
15F:→ john0227:4/28~5/2 04/30 17:01
16F:→ john0227:感覺上這個週末是不得安寧,若有施工應該是報警處理囉 04/30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