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jor (好吧,我是三舅)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本票可以這樣使用嗎?
時間Fri Apr 30 00:45:21 2010
事實經過:
因為在法律上沒有結婚的男女朋友是沒有繼承權的
所以打算用互相寫本票的方式來達成
就是我們互相寫一張一千萬的本票給對方
然後各自放在各自的保險箱之類的地方
當哪天其中一方出意外的時候
還活著的那個人就拿自己的那張本票去討錢
問題:
這樣子在實際執行上會遇到哪些問題嗎?
例如說毫無原因(也不能算是毫無原因啦...)就寫下的一千萬本票有沒有效?
拿這本票跟遺產繼承人索取是有效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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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147.70
1F:→ hoboks:看起來像是互易 04/30 00:56
2F:→ Kyuubi:本票要填兌付日期,而且三年內要執行 04/30 00:59
3F:→ senjor:所以三年換一張就沒問題? 04/30 01:10
4F:→ senjor:話說本票需要第三方見證嗎? 04/30 01:11
5F:→ Eventis:繼承人掏出另一張,主張抵銷,結案.... 04/30 01:46
6F:→ senjor:如果繼承人找不到另一張的話 04/30 01:47
7F:→ alawyer:繼承人應該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 04/30 02:17
8F:→ mrschiu:以前看過另一種做法是用保險的方式, 受益人的地方.. 04/30 03:26
9F:→ mrschiu:例如: 法定繼承人5塊錢..女朋友95塊錢.. 法定繼承人繼承完 04/30 03:27
10F:→ mrschiu:女朋友就可以因此得到95塊..不知道實際作法為何.. 04/30 03:28
11F:推 fatcats:衝著6樓~~你光是被調查就會卡很久了吧~~~ 04/30 05:00
12F:→ fatcats:因為謀殺的動機很充分...XDDD 04/30 05:00
13F:推 darimgh:如果只是希望能得到繼承權 那麼不如立遺囑好~不過遺囑可能 04/30 08:14
14F:→ darimgh:會受限於應繼分之一半是沒辦法碰的就是~ 04/30 08:15
15F:→ darimgh:所以雙方要努力賺錢 這樣以後死了才有一千萬以上可以拿 科 04/30 08:17
16F:→ hsinyeh:其實要有得繼承有同居共財的事實也不是不可能 04/30 09:04
17F:→ Eventis:酌給很不穩定的@@a 04/30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