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ol50487 (棉花糖小喵)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求助] 請幫幫我家的麻煩 很緊急
時間Tue Apr 27 00:19:31 2010
※ 引述《ChrisBear (The Lovely Bones)》之銘言:
: 一、照您文中所言,「判監護權」過來,這句話假設為真,那我想應該當初
: 係令堂稱令尊服刑之時,曾有訴請裁判離婚(民法第1052條第1項
: 第10款)之類而將監護權(現稱為「親權」)判給令堂行使,這點也
: 從您文中所述曾有長年訴訟而推測出,詳情要您再補充說明令堂與另尊
: 係否無婚姻關係,此部分可向戶政事務所查詢,調閱戶籍謄本就知道。
當時情況是我姊先偷偷帶我妹來 然後我爸狂找人
打了很多年的訴訟終於判決給我媽媽
: 二、再者,民事保護令部分,原則上須有家庭成員對特定家庭成員為家庭暴
: 力、犯罪或跟蹤等行為時,受害人原則上得向其住所地之法院聲請民事
: 保護令(有通常、暫時二種),而其中家庭暴力部分除肢體上亦包括精
: 神上之不法侵害,至於因您文中並無寫到內容,僅寫「非常可怕」云云
: ,無法從中判斷係否構成家庭暴力之行為,建議向社福機關或法律扶助
: 基金會求助申請流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3、9~12條參照)
: 三、後者,從文中又可看出令尊的重點在於撫養費,這點令尊確實可向您們
: 請求,縱令您們生活經濟上有困頓,也僅生聲請法院酌減撫養費之權利
: ,惟本案中特殊在於似乎令尊在您們幼年時期並沒有盡到撫養之義務,
: 且又有對其中之一之被撫養人有性侵犯罪之情事,則可認情節重大者,
: 法院得免除您們對於令尊之撫養義務。(民法第1114條至1121
: 條參照)
並不是很明顯的性侵 因為那時候我還小
看判決書內容好像是關於無侵入性的性侵
就是類似撫摸下體之類的
這樣也可以判決嗎 因為不是針對我姊 是我當時念國小的妹妹
: 四、總結,贊同a學長所述,先嘗試找尋各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或各地法律
: 扶助基金會詢問,在特定情形之下,如經濟能力困頓者達標準時,可免
: 除律師費用,聘請律師進行後續訴訟行為;此外,建議先向當地警局報
: 案,而非備案,家暴行為不限於肢體,精神上亦屬之,則可先聲請暫時
: 保護令。
報案跟備案有甚麼不同呢?
現在我們明天真的要躲 可能暫時沒有網路的地方
因為我們怕被堵 說已經沒有用了 我爸會這樣長年腦子都只想著跟我媽拿錢
它信上寫著 手機被停 沒有工作 健保也欠繳
我不知道他什時候要出現來傷害我們
因為從信中看來 可能已經有些情緒不穩了
我怕我爸拿著會傷人的東西
怕的是這個
但還是謝謝建議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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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rol50487 來自: 125.231.217.248 (04/27 00:27)
1F:→ snowtoya:備案沒用 04/27 03:17
2F:推 ganbaday:備案沒用+1 信拿著去免費的法律諮詢問比較快 04/27 04:15
3F:推 ChrisBear:1.那應該是離婚 04/28 01:09
4F:→ ChrisBear:3.應該是加重猥褻罪 這部分可聲請法院免除對父親撫養 04/28 01:10
5F:→ ChrisBear:4.報案才有正式聲請民事保護令的基礎 去報案後要求聲請 04/28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