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stop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心得] 難道偷竊還分金額,偷50元就不是偷嗎?
時間Mon Apr 26 12:44:56 2010
要走法律途徑前
應該就要先練習古人所說的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 必先苦其心志 勞其筋骨 餓其體膚 空乏其身
行拂亂其所為 所以動心忍性 增益其所不能。」
事實上有沒有像古人所說的這麼嚴重是看人的
對我而言 我根本就覺得習以為常了
警察不吃案才有鬼 他收案子收太多反而還會被定
檢察官、法官跟你客客氣氣講話 對你噓寒問暖 一個案子花了一整天跟你對談
這樣才是反常
法院要收這麼多案
哪有這個美國時間跟原告好好聊聊
當事人該做的應該是盡自己的能力
訴追到犯罪者 讓他承受該有的懲罰 甚至是向他求償
漫長的等待 法律途徑的繁瑣 就當作是一種練習好了
法院有很多人在使用的 資源就只能平均的分配給社會大眾用摟:)
※ 引述《lollon (邁向財務自由)》之銘言:
: 我終於體會到什麼是市井小民的心酸
: 家裡因為出租,所以東西被偷,又因為金額不大(才一萬元)
: 根本就沒有人要理我,其實事情發生,我很單純的只是想把東西要回來
: 其餘的事情我根本不想追究,但對方的態度極其的惡劣及頑劣
: 第一次我打電話給他說,「家裡東西被偷,我要報警,因為你們也住在這,
: 回來看是否有東西掉,所以請你們回來後,再一併報警處理」
: 當時我並未指名道姓說東西是誰偷的,但因門窗未被破壞,就只有2名房客有嫌疑
: 我的目的只是在於,我已經知道東西被偷了,想等他們回來好好跟他們談
: 東西只要還我,我可以不追究
: 但對方直接回應「你報啊,就報警啊」(完全毫無悔意)
: 等到警方來了,很明顯的,完全沒有要幫我處理的意思
: 雖沒有明講,但言下之意就是,「這是出租本來就要負擔的風險,這很正常啊!」
: 況且什麼證據都沒有,你要我們怎麼辦案,人就走了
: 我不甘心,只好自己去搜證,讓我找到了電梯錄影帶中,有一名房客就帶著我們家的東西
: 進了電梯,並且在外面託外人帶走,但基於了解台灣的法律程序冗長
: 所以我給了對方第二次、第三次、到報案前的早上,第四次機會
: 跟他說,我不想告你,我只想要回我的東西,並且偷竊是公訴,不是我說能撤就撤的
: 回應我「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幹嘛,東西就是我的,有什麼好說的」
: 現在報了案,因為金額不大,
: (其實我根本不是在意那個金額,而是這些人就是認為金額太小,才敢妄為)
: 我實在看不下去這種人還能在社會上逍遙卻能安然無恙
: 現在報完案,對方也做完筆錄,警察也是推的一乾二淨,只給我一個結論是
: 「我跟他們說什麼疑點都沒有用,請我到時候上了法院,跟對方對質後最清楚」
: 這二天我積極的找懂法律的人幫我看這個案件是否哪裡可以再增強我的證據
: 以及後續如果我勝訴,對方會怎樣
: 但得到的答案真的對台灣的法律很失望,「偷50元跟你偷5千萬是不一樣的」
: 辦案的人態度會不同(這個我還能理解),但罪刑也會不同(這部份真的很難理解)
: 我不懂,「偷」這個行為就是錯的,難道還分偷一點點跟偷很多嗎?
: 所以意思是「惡小就可為之」?那這樣,將來的社會還有安寧嗎?
: 我是個平民老百姓,請不起律師,更不是政商名流,說的話根本不會有人理
: 如果今天是一個政商名流,被闖了空門,如果掉東西的金額也不大,
: 警察也會這樣比照辦理?請政商名流自己去找證據,還是會積極處理?
: 所以結論就是我們這些平民老百姓,只要掉的東西低於10萬以下
: 我們只能活該認倒楣嗎?錯就錯在我們不夠有錢,不夠有權?
--
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F:推 eggimage:=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樓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5F:→ wkz:說的很實際。司法資源就是只有這樣,不可能每件都當成大案辦.. 04/26 18:54
6F:→ wkz:這種住竊案,在偵辦上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往往就是跡證已被被害人 04/26 18:55
7F:→ wkz:不小心滅失了(檢查財損過程中),沒證據,無法定罪啊。 04/26 18:58
8F:推 loveloser:警察大概沒急的驚荒失措 滿頭大案是警察不對 不重視案件 04/28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