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md125 (sif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外遇事件
時間Sat Apr 24 21:52:26 2010
事實經過:
事發在三年前,我爸爸在外面有了外遇,一開始,在我們家差一點就分離了,
事後三年過去,我媽媽就想說要等我爸爸回來,所以就不斷的忍耐。
後來,直到過年前,對方的老公也發現這件事情,就不斷的打電話、
請他的小姨子一直輪番上陣的打電話到我們家來騷擾我們,
那個對方的老公還曾經請他認識的「黑道」到我家來恐嚇我們。
我爸知道後也報警處理,但他仍然繼續跟外面的那個女生在一起。
之後他也一直打電話給我、去我姐公司騷擾我姐,
還曾經恐嚇我們說他要讓我爸爸丟了他現在的工作。
也真的讓我爸爸離開他現在的那份工作到另一個鄉鎮去工作。
但是並沒有改變我爸跟那個阿姨的情感。
前陣子,我爸爸去那個阿姨的店裡,本來到他店裡只是幫忙沒有怎樣,
後來到了晚上,我爸爸就先進那個阿姨店裡後面的小房間,
之後沒幾分鐘,那個阿姨也跟著進去(接下來,應該大家都清楚吧)
沒想到,事後,那個阿姨的老公請了警察去抓他們。
在垃圾桶裡面有看到使用過後的衛生紙,所以那個阿姨的老公要告我爸妨礙家庭。
(但警察在抓過的程中,阿姨的老公並不在現場)
那個阿姨的老公事後過幾天有到我姐的公司來找我們,
他講了整個過程給我們聽,還對我們探聽「我家財產」的問題。
那個阿姨跟我爸交往的過程中,對我爸說,他只愛他的人,不愛他的錢,
但是,他跟我爸交往的日子中,都是花我爸的錢,使得我們家現在快沒錢了。
問題:
1.這樣是否妨礙家庭告的成?
2.那我們也可以提反告嗎?
3.證據上是要自己搜證,還是可以利用他們的證據反告回去?
4.那這樣我爸花在那個阿姨身上的錢我們可以經由法律拿回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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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pravity:4.否 04/24 22:03
2F:推 hoboks:可以告 04/24 23:17
3F:推 zazazas:那就互告..他老公告你老爸 你老媽告他老婆 04/24 23:44
4F:→ wonder4life:知道外遇情形6個月內不提告 應該就過了刑事追訴期了 04/25 02:59
5F:→ Eventis:雖然以前(嗶)進去那幾次都過了六個月,但是這次應該還沒過. 04/25 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