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kahau (happy spri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債務人亡 支付命令名義是要寫給他還是他的繼承人?
時間Fri Apr 23 15:13:21 2010
事實經過:
朋友之前跟我借錢
雖無簽下本票或契約
不過有匯款證明+email信件記錄
原本說好過一陣子就要拿錢回來還我
但是....朋友前兩個禮拜車禍死掉了
現在如果要寫支付命令
是要寫給他(已死亡)
還是他的繼承人?
問題:
1.現在如果要寫支付命令
是要寫給他(已死亡)
還是他的繼承人?
2. 如果對方(繼承人)不為異議
遺產是否可扣除這部分債務 減少遺產稅?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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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7.42
1F:推 depravity: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 扣除額最少有喪葬費111萬 04/23 15:23
2F:→ depravity:她要繳稅應該就不會跟你借三萬了 @@" 04/23 15:23
哈 感謝d大熱心回應
可能我寫得不完整
他是跟我借錢周轉啦
然後他車禍死掉了= =
然後3萬塊是怎麼來的
我上面都沒提到3萬塊吧
他是跟我借了快10萬
這數目當白包也太多了 囧
※ 編輯: Ekahau 來自: 118.165.7.42 (04/23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