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5499 (無情才無痛)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調解委員會合解後的問題
時間Thu Apr 22 13:11:35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3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受傷 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發生車禍 鑑定是雙方都有錯 已經在調解委員會達成合解
對方是告刑事 所以合解書上寫的是刑字案 但雙方車輛都有毀損
想請問 這樣對方還能告民事嗎? 還是要另外簽文件 以確保對方已經對刑事民事
都達成合解
謝謝
六、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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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8.13.49
1F:推 hoboks:和解條件有註明各修各的 不跟對方求償嗎? 04/22 13:14
2F:→ m5499:哎~吃悶虧 自己沒開驗傷單 對方有開 只好賠錢了事 怕回馬槍 04/22 13:35
3F:→ wonder4life:一般調解是民刑一併處理,調解書上會註明不追究刑事責 04/24 18:58
4F:→ wonder4life:任並拋棄本事件其餘民事請求權,經法院核定後就不得再 04/24 18:58
5F:→ wonder4life:提告,但有異議者可在30日內提出看能否轉圜 04/24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