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ar911 (It's My Turn! ( ̄︶ ̄)v)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遭竊盜的後續
時間Tue Apr 20 21:31:56 2010
事實經過:
親友房子遭闖空門,被偷走價值數十萬的金飾,向派出所報案後,
鄰近有人在遭竊時段,目擊懷疑是A所為,
(稍微打聽一下,A有多項前科,包括車禍撞死人,
其中一項大略是多年前因工作不順被罵,
放火燒了該工廠,遭判入監服刑5年並需賠百多萬,
許久前放出來了,還因為缺錢,將家中母親車子牽去賣掉)
但是報案後,A的母親則三不五時的跑來親友家中(住同巷子)有類似叫囂的行為,
也分別去了左鄰右舍家中,威嚇要鄰居不要亂講話。
經過連日的發展之下(我想先在此註明"非警方努力"),
有證據是A所為,
A的母親還是經常性的跑來親友家門前說些有的沒的。
(本來打了一大串的連日發展,包括承辦員警的推委、還恰巧與嫌犯家中熟識,
我先通通刪除,簡略我目前的問題焦點)
問題:
A的母親近兩日,連續拿了一些金飾、現金,表示說
"我們雙方虧一點,你們把這些收下,這件事就這樣算了,不要太計較"
親友因連日煎熬之下,有些疲憊的想法,是不是收下較好也損失少些?
1.
親友真要這樣收下的話,是否需要警方或是公證人的證明?
2.
收下算私下和解? 收下表示我們不會提告?
3.
A的母親經常性的前來騷擾,是否能有公權力的主動制止?
4.
本來有多次機會及很高的契機抓到嫌犯,但就是被逃走了,
親友家中老的老、小的小,害怕在逃的嫌犯再次前來,
幾乎整日在恐懼中渡過,有任何保護機制,還是真得民眾自求多福?
5.
A母親還表示,不怕A再被抓去關,抓去關的話,
A留在此的小孩子,教育費用是由政府出錢,對她反倒是件樂事,
我們是懷疑,但請教是否真有此事?
6.
相關證據讓警方確認是A所為,但是還沒有人贓俱獲,應該不能算結案吧?!
還是說知道是誰所為就可以先結案? (派出所有通知說破案)
7.
A破壞了親友家的後窗闖入,並上樓進臥室撬開抽屜偷竊,
這樣的行為,他總共會有怎樣的罪行?!
我只大略知道有這兩項;
竊盜:我知是公訴罪,有報案就成立?!
毀損罪:親友的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權的時效應該是有6個月,
我們可以提出要求等值賠償?還是訴求為何?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麻煩大家了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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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nterpirse:退一步說,這些都不是直接證據。 04/20 22:56
2F:→ enterpirse:並無有力證據證明 04/20 22:57